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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動火令與動火作業票的區別 (2023-12-15 08:56:40)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       非常感謝您對廣東應急管理工作的關注與支持。動火令是按照《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嚴格落實化工行業特殊作業“四令三制”的通知》(粵應急函〔2020〕196號)的規定,化工企業在生產區域動火必須事先取得動火令,動火令必須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字批準。       動火安全作業票是危險化學品企業在動火作業前,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30781-2022)相關規定,組織辦理作業審批手續,并由相關負責人簽字審批。       因此,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在動火作業前,都應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動火令和動火安全作業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