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可以由企業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我局依法對本級登記的230戶企業公告通知,請相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投資人)于15個工作日內聯系我局,說明該企業是否仍在經營,或已搬遷至其它地址經營,并提供相關證據。否則,將依法處理。
聯系電話:0753-2396382
附:230戶企業名單
梅州市梅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