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當前位置:首頁 > 知識庫 > 住房服務
        新參加工作或新調入的繳存職工應如何匯繳公積金? (2023-10-10 10:47:33)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