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助力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我市于2024年1月起對本市行政區域內已辦理參保繳費登記的企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法定勞動年齡內的靈活就業人員實施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的政策。降費實施時間從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執行期間,如遇我市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小于6個月時,從次月起停止執行降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