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醫保原則上按年繳費,每年9-12月份集中辦理下一年度居民參保手續,從次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參保后參保人發生的醫保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可按規定報銷,享受當年度的普通門診待遇、門診特定病種待遇、住院待遇、大病保險待遇,符合條件的還能享受醫療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