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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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下班路上摔傷 能算工傷嗎? (2021-07-06 09:49:11)

          市人社局:這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被認定為工傷。即需要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才能算工傷:1、需要在合理時間、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2、傷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所造成。3、事故必須是“非本人主要責任”。因此,如果在上下班路上受傷滿足上述三個條件,則可以認定為工傷,反之則無法認定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