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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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的,如何辦理“個人賬戶余額”申領手續? (2025-08-01 17:20:31)

        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參保單位或退休人員合法繼承人應當及時向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填報《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個人賬戶一次性支付申報表》,并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其他死亡證明材料及合法繼承人與退休人員關系證明,或《廣東省社會保險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優先發放至退休人員社會保障卡,如退休人員社會保障卡注銷的,可發放至退休人員其他國內銀行賬戶或合法繼承人國內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