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前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1年或者不滿1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可向社保經辦機構或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溫馨提醒: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需完成失業登記后審核發放失業保險金。因此,為避免影響您領取失業保險金,記得申領失業保險金時要先進行失業登記,而尚未辦理失業登記的請抓緊辦理失業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