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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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人企業單位能否以夜班為由拒絕支付勞動者高溫補貼? (2022-07-22 17:26:55)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廣東省總工會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 》第三條,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統稱高溫作業),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用人單位不能以夜班為理由拒絕支付高溫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