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按照梅州市縣級交叉巡察工作和區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梅州市縣級交叉巡察第五組和區委3個巡察組分別向13個單位和2個村級被巡察黨組織反饋了梅州市縣級交叉巡察第三輪和八屆區委第四輪巡察情況。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分別帶隊參加巡察情況反饋會議。按照《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央《關于市縣黨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見》及省委、市委、區委有關巡察工作要求,現公開梅州市縣級交叉巡察組和區委巡察組向13個單位和2個村級被巡察黨組織反饋的問題。
城北鎮黨委:黨委引領作用發揮不充分,黨委議事制度執行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項決策不規范,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不到位,存在以會議落實會議現象。抓基層組織建設不力,發展黨員審批把關不嚴;黨內組織生活不嚴不實,“三會一課”制度執行不到位,“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推進不力,民主生活會敷衍應付。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有的領導干部述職述廉材料連年相同,黨員干部違紀受到處分后未開展警示教育;財務管理失之于寬,大額現金支出問題突出,大額發票報賬未附明細清單,財務人員工作作風不嚴謹;村賬鎮管不嚴格,造成村級賬務混亂。
城北鎮干才村、扎上村:支部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四議兩公開”執行不到位,制度建設不完善;會議記錄混亂,“三重一大”決策事項隨意添加、補記;引領基層治理不力,群眾訴求未能及時解決,群眾信訪反映較多。黨建工作薄弱,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落實不力,“三會一課”制度執行不嚴。“三資管理”不到位,購買固定資產未入固定資產賬,簽訂集體資產承包合同不規范,村監委履職不到位;財務把關不嚴,存在大額現金支出、白單入賬、自制單據報銷餐費、工程項目未附明細清單報賬等問題。
區人社局黨組:黨組核心地位不突出,黨組職責不明確,執行“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不規范,對下屬單位的監督指導不力;貫徹落實上級惠民政策有偏差,技能晉升培訓漏洞多,就業創業專項資金積淀多;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對清理的涉及李嘉、萬慶良的圖文資料沒有進行封存。黨內組織生活不嚴肅,“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走形式、走過場,“三會一課”執行不到位,中心組學習敷衍應付;黨建基礎工作不扎實,支部會議記錄亂象繁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扎實,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不深入;內部監督管理失之于松,大額現金支付無清單,公務接待不規范,小維工程項目報賬程序不完善,慰問、集體活動支出不規范;“四風”問題仍然存在,落實中央和省委巡視反饋整改意見不力。
區交通運輸局黨組:黨組領導核心作用弱化,下屬支部肅清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專題組織生活會開展不到位。對下屬單位黨組織建設疏于管理,支部組織生活混亂,黨務工作落實不到位;選人用人不規范,長期混編混崗,臨聘人員聘用手續不規范。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紀律教育不嚴不實,農村公路建設領域廉政風險排查不力;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混亂,對下撥資金使用情況缺乏監管;財務制度執行不嚴格,報銷手續不規范,財政存量資金未及時清理,頻繁調整專項資金會計科目,購置固定資產未入賬。
區發改和科技局黨組:領導核心作用未能充分發揮,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開展政治理論學習意識不強,“關鍵少數”沒有帶頭抓好學習;黨建主業意識不強,機關支部黨建工作不落實,黨內組織生活不嚴肅,工會換屆選舉工作不嚴謹。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實不到位,抓早抓小、談心談話工作流于形式;財務管理制度執行不嚴,違反規定大額現金支出,報銷手續不規范,購買固定資產未進行政府采購,交通違章罰款由單位開支,工會會員未繳納會員費卻享受會員福利。
區教育局黨組:黨組領導核心作用弱化,黨組議事規則不完善,“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執行不到位。“重業務、輕黨建”現象突出,推動基層黨建工作力度不夠;選人用人問題突出,長期抽借調下屬單位及學校人員到機關工作。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對下屬學校監督管理不到位;財務管理不規范,大額支出使用現金,報銷手續不齊備,隱瞞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固定資產管理不到位,購買固定資產、辦公耗材未進行政府采購,部分固定資產未列入固定資產賬。
區水務局黨組:黨組核心作用不突出,“三重一大”決策事項執行不嚴格;政治理論學習不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重業務、輕黨建現象較為突出,落實理論中心組學習、干部網絡學習、“三會一課”等組織生活制度不嚴肅;工作作風不扎實,民主生活會敷衍應付;干部任用不規范,存在違規任用干部和執行干部回避制度不嚴的問題,臨聘人員聘用管理不規范。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對下屬單位干密水庫缺乏指導和監督,廉政風險監管漏洞大;財務管理不規范,報銷手續不規范,辦公耗材未執行政府采購,誤餐補助發放名目多。
區經信局黨組:黨組核心作用弱化,政治理論學習不嚴不實,理論中心組學習不到位。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民主生活會走過場,發展黨員工作不嚴謹。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談話提醒工作做臺賬敷衍了事;財務制度執行不嚴,發放補助名目多,較多大額現金支付,下撥工作經費不夠嚴謹,辦公耗材未執行政府采購;工會賬報銷不規范,濫用工會賬戶發放補助和列支經費,工會職工活動經費支付無方案,購買辦公用品等支出無明細清單;下屬單位園區中心財務管理不規范,接待規定執行不嚴。經貿系統黨委履職不到位,黨組織班子不健全,黨委會議研究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不嚴肅,對下屬黨組織調研指導少,黨費管理不規范。
區民宗局黨組:黨組領導核心作用虛化,黨組設立至今未配備黨組成員,未制定黨組相關工作制度;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不深入;落實民族宗教領域意識形態工作與上級要求存在一定差距。黨建工作不扎實,黨員管理寬松軟,黨費收繳不規范,干部網絡學習不落實;選人用人不規范,抽借調人員問題突出。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行業監管不嚴,沒有及時發現有黨員參加信教甚至宗教任職的情況;財務制度執行不嚴格,會計科目處理混亂,報賬手續不規范,固定資產賬實不符,資金撥付不規范。
區旅游局黨組:黨組核心地位弱化,至今未配備黨組成員,以行政委會代替黨組會議,以行政文件代替黨組文件;政治理論學習流于淺表,理論中心組學習落實不到位;黨建工作疲軟,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不到位,民主生活會有臺賬資料無會議記錄,支部換屆選舉工作不嚴謹;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夠重視,抓早抓小、談話提醒工作流于形式;執行財經紀律不嚴,差旅費報銷未附相關文件,修繕工程項目未附材料清單,公務接待未附公函,隨意涂改賬本。
區供銷聯社黨支部:政治理論學習不夠深入,部分干部無個人學習筆記,個別黨員干部撰寫的心得體會內容雷同;議事規則不規范,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一把手末位表態制執行不嚴格;肅清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專題組織生活會規定動作不到位。重業務、輕黨建問題突出,黨內組織生活不嚴肅,“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不到位,學習教育活動不嚴不實,黨費收繳不規范;臨聘人員未履行備案手續。財務報銷手續不規范,差旅費、參觀學習費報銷未附相關文件和人員名單。
區殘聯黨組:領導核心作用弱化,黨組領導班子成員未按規定及時配齊,班子成員分工不明,執行黨組議事規則不到位;開展政治理論學習意識不強,理論中心組學習未開展,領導班子無學習心得;抓黨建工作力度不大,“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不到位;黨員教育管理寬松軟,民主評議黨員流于形式;臨聘人員聘請手續不規范,未履行備案手續,《勞動合同》簽訂混亂。廉政風險防控制度機制不健全,專項資金使用管理不規范;財經紀律執行不嚴,固定資產未按規定進行入賬和簽領,報賬手續不規范,工程項目未附合同及發票,差旅費報銷沒有嚴格執行相關規定。
區婦聯黨組:貫徹落實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不嚴格不到位,“一把手”末尾表態制和“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執行不嚴;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深入,“三會一課”制度執行不到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到位,沒有開展談話提醒工作;財務管理制度執行不嚴,下撥工作經費手續不規范,差旅費報銷未嚴格按規定執行;對2015年審計報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見建議至今沒有整改,購入辦公用品未計入單位固定資產,大額支出用現金支付問題至今沒有糾正,部分支出未取得發票。
團區委黨支部: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黨支部未設立支部委員會,支部書記未及時換屆;未按要求嚴格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執行不規范;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夠重視,“一把手”對上級來文沒有作批示要求;對巡察工作不夠重視,未按區委巡察工作有關文件要求及時提供材料;“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規定動作不到位,理論中心組學習缺失;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沒有開展談話提醒工作;財務管理不規范,未嚴格執行政府采購規定,下撥經費手續不齊,報賬手續不齊備。
另外, 梅州市縣級交叉巡察組和區委巡察組通過深入了解,發現了一些問題線索,已按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等有關方面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