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送達公告
梅江市監公告〔2025〕1號
經本局調查,梅州市牛牛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等 22戶企業(詳見企業名單)連續2年未按規定報送2022、2023年度年報,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依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一款、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企業因連續2年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改正,且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本局擬對上述22戶企業予以吊銷營業執照行政處罰(詳見附件梅江市監罰告〔2025〕39號)。
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五十七條、第八十二條第五項和《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本公告所列企業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因上述企業在登記住所(經營場所)查無下落,現予以公告送達。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如果有陳述、申辯意見或要求聽證,應當在本公告送達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梅州市梅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