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市場主體年度報告及企業即時信息公示須知
根據國務院《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等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市場主體需按年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企業還應當向社會公示企業即時信息。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送對象:由梅州市梅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發照的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
二、報送時間: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例:2021年12月31日成立的企業,應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年報公示。)
三、報送方式: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選擇網上公示年報信息的個體工商戶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http://gsxt.gov.cn)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個體工商戶也可以向轄區鎮(街)市場監管部門紙質報送年度報告,紙質年度報告表可以到轄區鎮(街)市場監管部門(黨群服務中心)領取。
四、報送流程:
(一)打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網站:http://gsxt.gov.cn后,點擊進入在線錄入。
(二)首次【企業公示信息填報】前,請先【企業聯絡員】網上注冊(若注冊信息發生變化請【企業聯絡員變更】),需要填寫注冊號、聯系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等內容,保存并確定。
(三)通過手機驗證碼登錄報送系統,需要填寫注冊號、聯系人姓名、手機驗證碼等內容后登錄。
(四)進入“年報”或“公示信息”界面,按填報內容逐項填寫,點擊“保存并進入下一步”進入下一頁填報內容,所有內容填報完畢,經“瀏覽”無誤后,點擊“保存并公示”,經確定后報送成功。
五、注意事項:
(一)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將依照《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的規定對企業“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個體工商戶“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由登記機關限期改正,并可以對違法企業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違法個體工商戶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三)企業應當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
3、行政許可取得、變更、延續信息;
4、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息;
5、受到行政處罰的信息;
6、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
六、咨詢:主體年度報告的法規規定、具體內容及操作流程,可以向梅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轄區鎮(街)市場監管部門(黨群服務中心)、市區行政服務中心市場監管業務辦理窗口進行咨詢。
梅江區市場監管局、各鎮(街道)便民服務大廳辦公地址及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