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市監公告字〔2022〕3號
當事人:梅州源興通實業有限公司等370戶企業(詳見《吊銷企業名單》)
本局于2022年2月18日依法向當事人公告送達了《梅州市梅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擬吊銷營業執照聽證告知公告》(梅江市監公告字[2022]1號)。因當事人在公告期屆滿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未進行陳述、申辯權,也未要求舉行聽證,本局于2022年4月28日作出了《梅州市梅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梅江市監處罰〔2022〕1號)(見附件)。由于當事人均已不在住所經營,無法直接送達、郵寄送達,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現公告送達《梅州市梅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梅江市監處罰〔2022〕1號)。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梅州市梅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梅江市監處罰〔2022〕1號)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梅江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送達之日起六個月內向興寧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梅州市梅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梅江市監處罰〔2022〕1號)
梅州市梅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