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工作的通知
各鎮、街道,區直和市屬駐區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關于印發廣東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職轉發〔2018〕1號)、《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梅州市行政審批網上中介超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辦明電〔2018〕6號)和《關于做好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工作的通知》(梅市機編辦〔2018〕289號)精神,為加快推進我區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通知如下:
一、梳理編制中介服務事項清單
全面清理規范政府部門中介服務事項,編制并公布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建立中介服務事項動態管理機制,通過中介服務超市平臺及時對發生變化的中介服務事項進行調整更新。(區編辦牽頭,區綜合政務服務中心配合,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完成時限:2018年6月底前。注:區編辦已于3月12日發文《關于梳理中介服務事項工作的通知》(梅區機編辦〔2018〕4號)布置相關工作,各單位如有漏報中介服務事項的可在5月31日前上報區編辦。)
二、建立中介服務機構名錄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對照中介服務事項,結合工作實際,依法依規及時明確所管行業中介服務機構進駐超市的條件要求,對擬進駐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務機構切實把好資質核實關,并組織對其公平性進行審查后,將中介服務機構名單報送市政務中心管理辦,統一建立中介服務機構名錄,實行動態管理。已進駐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務機構,如情況變化不再符合進駐條件的,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及時向區綜合政務服務中心申請清退。(區綜合政務服務中心牽頭,區編辦配合,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2018年5月底前完成)
三、加快推進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平臺建設
在省打造統一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平臺的基礎上,完善我區平臺的端口對接和功能使用,做好硬件、軟件技術支撐。(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牽頭,區綜合政務服務中心、區經信局配合;完成時限:2018年6月底前完成)
四、制定中介服務超市管理制度
加快研究制定中介服務超市的運營規則和管理辦法,創新中介服務超市信用監督制度,切實加強中介超市的規范運行和監督管理。區綜合政務服務中心負責牽頭起草《梅江區網上中介超市運行管理辦法》,區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負責牽頭起草《梅江區中介機構信用評價辦法》等規章制度。(區綜合政務服務中心、區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牽頭,各行業主管部門配合;完成時限:2018年6月底前完成)
五、配套中介服務合同范本和規則規范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中介服務超市上線應用進度安排,及時對應制定相關中介服務合同范本,并報送區綜合政務服務中心審核,應用于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實行標準化、規范化、電子化管理,為中介服務網上全流程交易提供支撐。同時,明確中介服務委托、中介服務提供等有關要求和規則,提高交易公平性,加強監管效率。(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區綜合政務服務中心配合;持續推進)
六、推動中介服務機構進駐
加強宣傳引導,通過新聞媒體、網絡等渠道發布公告,提高企業、群眾和中介機構對網上中介超市的認知度,推動中介服務機構進駐超市。凡能夠提供目錄所涉及的中介服務,具備相關執業資質,符合市場準入條件的中介服務機構,均可進駐我市中介服務超市。(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區綜合政務服務中心配合;持續推進)
七、規范中介機構執業活動
根據不同的交易模式,及時制定和發布中介服務超市業務辦理指南、操作流程等標準和規范,保障中介服務交易的公平、公開和效率。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相關中介服務機構編制包含中介服務的事項名稱、設立依據、服務流程、服務時限、所需資料、收費標準等內容的標準化中介服務辦事指南。各行業主管部門出臺行業指導意見,指導督促本行業中介機構制定并嚴格執行中介服務承諾、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不斷優化流程、提高服務效率。(區綜合政務服務中心牽頭,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完成時限:2018年 6月底前)
八、規范中介服務收費行為
規范中介服務收費行為,依法查處亂收費、高收費、價格壟斷等不法行為。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中介服務事項,中介服務機構要將收費項目及其標準在網上中介超市和自建網站上一并公開,實行“陽光價費”,接受社會監督。(區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牽頭,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完成時限:2018年6月底前)
九、完善各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體系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職責,依法依規加強對所管行業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配套出臺相應監管規則,加強“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提高對中介服務機構的信息化、智能化監督水平,促進中介服務市場更加公平、規范和有序。(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區綜合政務服務中心配合;完成時限:2018年6月底前)
附:因區政府目前暫未出臺相關文件,關于區有關部門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工作的分工參照市文件進行分工。
梅州市梅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5月8日
關于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工作的分工
1、區編辦負責整體統籌中介服務超市建設工作,制定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協調、推動全區中介服務超市業務開展。
2、區綜合政務服務中心為我區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的管理部門,負責中介服務超市的日常運營和管理,研究制定中介服務超市的運營規則和管理辦法,完善中介服務超市管理機制。
3、區財政局負責從經費、制度等方面為財政性資金項目進駐中介服務超市交易給予必要保障。
4、區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負責對中介服務項目收費進行監督,與區綜合政務服務中心共同探索建立完善中介服務超市信用監督制度。
5、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負責為我區網上中介服務超市提供技術支撐。
6、區級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省、市相關文件要求抓好落實。
7、按照省、市的做法,將此項工作列入區政府督辦事項,由區委區政府督查室進行督辦,請各單位按規定時間節點要求,推進我區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