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州市關于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
        來源:梅州市生態環境局  發布時間:2023-08-01 09:16:38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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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月27日至9月27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我省開展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21年12月13日反饋了督察報告。梅州市一直高度重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協同推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以更實舉措、更大力度、更高質量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推動梅州紅色蘇區綠色發展,打造更具持續力的生態發展新標桿。根據相關工作要求,現將我市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以下簡稱第二輪央督)整改落實階段性進展情況總結報告如下:

        一、總體進展情況

        (一)交辦案件和整改任務均按時序進度穩步推進。1. 交辦信訪案件辦理情況。截至2022年12月底,第二輪央督期間我市收到的33批共607件交辦信訪案件(含重點關注件45件)均按時全部辦結,辦結率100%。據統計,共責令整改企業335家,立案處罰55家,罰款金額約185.4萬元,刑拘2人,約談189人,問責61人。2. 整改任務落實進展情況。截至2023年2月底,全市14項整改任務均按時序進度取得階段性進展(具體進展情況見附件)。其中,須于2022年年底前完成的相關整改任務(措施)均已完成(部分提前完成),分別為:一是第6項“農村集中式供水問題”整改任務中,2022年年底前實現農村自來水普及率、水質合格率分別達到99%和90%以上的任務已提前完成;二是第8項“環境基礎設施仍有缺口問題”整改任務中,2022年年底前新增4萬噸/日(五華縣污水處理廠三期擴建工程)城市(縣城)污水處理能力、提標改造2萬噸/日(五華縣污水處理廠二期)以及2022年城區(梅江區、梅縣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比2020年提高5個百分點以上(提至29.29%以上)的任務已提前完成;三是第10項“興寧市鐵山嶂修復不力問題”整改任務中,關于2022年8月底前完成山塘與黃陂河分水嶺堵漏工程、受污染山塘水凈化應急處理工程、受污染山塘淤泥以及污泥應急處理工程的整改措施任務已完成,并于2022年10月底前有效解決了白泡廢棄鐵礦堆料場對合水水庫污染隱患問題;四是第13項“固體廢物處置能力亟待加強”整改任務中,關于“2022年新增處理能力5萬噸/年”整改措施任務已提前完成。

        (二)生態環境質量穩中有進走在全省前列。1. 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面。我市城區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率(AQI)實況為99.2%,繼續保持全省第一。PM2.5平均濃度為18μg/m3,同比(20μg/m3)下降10%。梅州城區和各縣(市、區)PM2.5、PM10、NO2、SO2、CO和O3濃度均符合國家二級標準,超額完成2022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目標要求。2. 在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面。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水質均保持在Ⅲ類以上;16個省考(含8個國考)斷面優良比例和達標比例均達到100%,與潮州交界韓江赤鳳斷面達到Ⅱ類水質目標,與揭陽交界榕江北河龍溪斷面達到Ⅲ類水質目標,無劣Ⅴ類水體斷面;23個省級(含15個國家級)水功能區考核斷面達標比例91.3%,高于“達標比例85%”的考核目標。全面完成30個自然村的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實事任務。

        二、主要工作措施落實情況

        (一)強化思想引領,切實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1.多項措施并舉,深化理論學習。通過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政府黨組會議、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三會一課”等形式深入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引領,把新發展理念、生態文明建設作為黨政領導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增加粵北生態屏障課程比重,開展生態環境突出問題警示教育,不斷增強各級領導干部的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2.主動擔當作為,壓實崗位責任。全面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壓實各級各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牢固樹立正確政績觀,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帶頭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共同擔任梅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切實加強統籌協調,全面推進整改工作,并多次對環保督察整改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市分管領導多次召開專題會、現場辦公會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并到現場督導整改工作。市、縣級黨委和政府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督察整改工作,主要負責同志帶頭督辦重點難點整改工作。3.健全工作機制,加強研判督導。印發并落實了《梅州市關于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重點案件辦理機制和流程》和《梅州市生態環境信訪工作機制》,有效推動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生態環境問題,不斷提升生態環境治理效能;建立并不斷健全市縣兩級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充分發揮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作用,統籌推進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建立整改任務“清單化調度”“項目化調度”工作制度,并將調度頻率從“每月一調度”改為“每半月一調度”,進一步加強會商研判,并以通報、提醒的方式對相關整改任務和案件辦理情況向有關單位(部門)進行及時預警,同時加強業務與技術幫扶。

        (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強化風險防范筑牢生態安全屏障。推進實施 “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以縣域為整體推進城鄉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優化共享,持續推動鄉村基礎建設,不斷健全農村生活環境保護長效機制。以“雙碳”目標為引領,加快能源結構轉型,扎實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交通運輸結構。嚴把“兩高”項目準入關口,嚴格執行產業政策和規劃布局,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嚴格實施節能審查制度,實行用能預算管理,進一步完善能耗雙控工作機制。經核算,2022年,梅州市能源消費總量747.16萬噸標準煤,同比下降2.8%,全年GDP增速0.5%,單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3%;全年能源消費量同比減少21.24萬噸標準煤。全市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0.4%、單位GDP電耗同比下降3.6%。持續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和人類活動遙感監測實地核查工作。成立由市長任組長的梅州市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有序推進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小水電站的退出或整改工作。截至2023年2月,全市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32座違規小水電站已完成清退12座。成立了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廣東南嶺山區韓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作。扎實推進歷史遺留礦山(特別是興寧市鐵山嶂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修復。開展典型行業企業用地及周邊耕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扎實推進凈土保衛戰。大力推進“無廢城市”建設,提高焚燒處理占比,已提前完成焚燒占比80%的目標任務。持續推進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危險廢物規范化評估管理工作,開展生活垃圾滲濾液、機修行業危險廢物等專項整治行動,健全區域聯防聯治工作機制,依法嚴厲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等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三)加快補齊治水短板,打造梅州美麗河湖。全面排查、加快補齊城鎮污水收集管網建設缺口,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提升污水收集效能。據統計,2021年1月至2023年2月全市新增城市(縣城)污水管網212.074公里,改造老舊污水管渠103.251公里。新增城市(縣城)污水處理能力4萬噸/日(五華縣污水處理廠三期擴建工程),完成五華縣污水處理廠二期提標改造2萬噸/日建設任務。2022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為39%。加快補齊農村環境基礎設施短板,不斷健全鄉鎮及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長效運營管理機制。2021年1月至2023年2月新增鎮級生活污水管網88.141公里,新增完成643個自然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務。截至目前,全市累計完成6216個自然村治理任務,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為54.86%。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化整治,加強工業園區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分質分類處理,成立梅州市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開展專項聯合執法行動,扎實推動國考斷面水質穩定達標攻堅。

        (四)強化能力建設,加快推進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加大區縣生態環境監測站監測能力建設,完善監測儀器設備配置,推進監測站標準化建設,已基本建成涵蓋大氣、水、土壤、噪聲、生態、污染源等要素的生態環境監測基礎網絡。加強環境應急能力建設,強化環境風險評估和完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進一步提升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效能,建立健全環境信用評價、“雙隨機、一公開”等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進一步構建以污染源自動監控為主的非現場監管執法體系。據統計,2022年全市共出動執法人員11632人次,檢查企業4331家,立案處理27宗,下達處罰決定書25宗,罰沒金額381.6萬元,責令整改34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狠抓督察問題整改落實,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整改重點,定期組織研究并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細化分工,狠抓落實,確保按要求保質保量如期完成相關整改事項;二是充分發揮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工作機制作用,對辦結的交辦案件和相關整改任務定期開展“回頭看”,同時堅持舉一反三,不斷夯實整改成效,避免問題反彈;三是持續完善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修訂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統籌協調和調度督辦機制,加強多部門聯動,形成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長效機制;四是積極爭取上級財政資金支持,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大力推進鐵山嶂歷史遺留礦山相關整改事項,持續改善我市生態環境質量,打造更具持續力的生態發展新標桿。

        附件:梅州市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梅州市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
        督察報告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第一部分 持續大力推動高質量發展

        一、廣東省有些地市和部門認識不夠到位,措施不夠有力,生態環境保護抓得不夠緊,推得不夠實,在統籌協調、責任擔當等方面還存在差距。有些市縣思想認識不夠到位,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學習領會還不夠深入,貫徹落實缺少方法,沒有真正把生態環境保護作為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義和重要內容,工作落實“時冷時熱”。對標中央要求,對照人民期待,對標高質量發展要求仍有差距,美麗河湖和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部分地方和領域生態環境安全保障不力,工作力度仍需進一步加大,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省問題清單序號1)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一)梅州市通過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政府黨組會議、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三會一課”等形式深入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不懈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要求,堅持把生態文明建設融入全省改革發展全過程各領域,系統謀劃、全面部署、強力推進。各級黨委和政府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將“強力推動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鞏固提升生態環境質量”納入《2022年市政府重點工作責任分工方案》,明確了責任領導和責任單位,同時要求各牽頭單位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組織各配合單位,逐項逐條研究,細化分解任務,制定可量化、操作性強的具體實施方案,并由市政府督查室定期調度每月推進計劃細化分解進度。同時,市、縣兩級黨委和政府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督察整改工作,主要負責同志帶頭督辦重點難點整改工作,各級黨校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內容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不斷增強各級領導干部的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2022年印發實施了《梅州市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梅州市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方案》《梅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2023年1月印發了《梅州市“十四五”節能減排工作方案》。同時每年召開全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會,持續推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市委宣傳部組建市委宣講團和市級百姓宣講團,生態環保宣講進企業、進農村、進機關、進校園、進社區;組織梅州日報社、市廣播電視臺等媒體以新聞動態、理論文章等形式,開設專題專欄,全方位、多角度、立體化宣傳宣講。

        (二)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2022年6月,印發了《中共梅州市委辦公室 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梅州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由市委書記、市長任雙組長,全面壓實各級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整改責任,要求各級領導帶頭以上率下,親自研究部署督察工作,協調解決重點問題。不斷健全市縣兩級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作用,同時加強日常調度和督促檢查,落實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監督幫扶,對重點整改事項、重點交辦案件開展專項督導,統籌推進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強化考核激勵機制。印發年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實施方案,按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落實明確各級各部門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積極構建以綠色發展為導向的生態文明建設考核評價體系,建立縣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生態環境保護履職情況報告制度,突出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等成效考核,把考核結果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四)加快推進美麗河湖建設。印發《梅州市水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梅州市碧水保衛戰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及《梅州市2022年水污染防治攻堅工作方案》,以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堅持環境治理與生態修復兩手發力,統籌水資源利用、水生態保護和水環境治理,全力推動流域和城市內河涌整治,開展重要江河、水庫水生態調查評估,實施水生態保護修復。

        (五)持續強化環境風險防控。正在推進廣東南嶺山區韓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和“梅州市耕地安全利用與土壤污染修復工程項目”相關工作,各縣(市、區)按年度實施方案正在全面推進工作。積極推進省級“無廢城市”試點建設工作,印發了《梅州市“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實施方案》,全面推進“無廢城市”試點項目和重點工程項目。印發了《梅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進一步加強環境應急能力建設,強化環境風險評估和完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2022年,梅州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和梅州市應急管理局聯合組建了第四屆梅州市應急管理專家委員會并聘請各職能部門專家組建了第四屆應急專家庫。

        二、有的地方和部門對粵北生態屏障缺乏基本認識,沒有把生態保護和環境安全擺到應有的位置和高度,對一些生態修復難度較大的工作存在畏難情緒、推諉思想。個別地方面對保護地內的生態破壞問題,沒有積極主動去解決,而是通過調整保護地來應對。(省問題清單序號2)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梅州市各級各部門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各級黨校定期開展領導干部集中教育培訓,進一步增加粵北生態屏障課程比重,開展生態環境突出問題警示教育,切實把生態保護和環境安全擺到應有的位置和高度,進一步提高對粵北生態屏障及各類自然保護地重要性的認識,正確處理發展與保護的關系,嚴格落實自然保護地管理制度,防止出現“以調代改”等情況。印發了《梅州市自然保護地規劃(2021—2035年》,明確了我市到2035年構建具有梅州特色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總體思路、發展目標和建設任務。廣東南嶺山區韓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獲批,劃分5個修復單元和17個子項目,正有序組織實施。省級撥付我市2022年省級生態修復專項資金2175萬元用于200公頃歷史遺留礦山治理,截至目前,全市101個圖斑中35個圖斑已進場施工,67個圖斑已完成治理,已完成治理面積167.40公頃,治理完成率83.38%,完成驗收面積47.72,驗收率23.77%。積極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專項行動,以及結合森林督查、土地衛片執法等專項行動,積極推動涉自然保護地的違法違規問題排查、處理、整改、銷號工作。

        三、“兩高”項目盲目上馬沖動仍然存在。2021年廣東省能源消費增量控制目標為1610萬噸標準煤,能耗強度下降目標為3.08%,實際上半年能耗增量已超過2600萬噸標準煤,超出年度控制目標61.5%;能耗強度也不降反升,幅度超過3.6%,被國家有關部門一級預警。(省問題清單序號5)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印發了《梅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梅州市2021年能耗“雙控”預警調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州市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梅州市“十四五”節能規劃》《梅州市“十四五”節能減排工作方案》和《梅州市2022年能耗雙控工作方案》,優化調整了各縣(市、區)“十四五”時期能耗強度下降基本目標和激勵目標,堅持能效優先和保障合理用能相結合,實施能耗雙控調控措施,加強能耗雙控目標完成形勢的分析預警和督導。科學系統地謀劃與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持續推動節能降碳工作,確保完成我市“十四五”節能目標任務。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嚴格實施節能審查制度,實行用能預算管理,進一步完善能耗雙控工作機制,采取有力措施完成省下達能耗雙控目標任務。經核算,2022年,梅州市能源消費總量747.16萬噸標準煤,同比下降2.8%,全年GDP增速0.5%,單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3%;全年能源消費量同比減少21.24萬噸標準煤。全市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0.4%、單位GDP電耗同比下降3.6%。

        四、一些地方和部門對“兩高”項目上馬把關不嚴,節能審查監管責任缺位。2020年以來,全省121個在建或建成的用能1萬噸標準煤以上“兩高”項目中,未經節能審查的達42個,占比34.7%。2021年3月,廣東省還集中通過5個石化化工項目的節能審查,新增能耗1376萬噸標準煤。其中,茂名石化煉油轉型升級及乙烯提質改造項目被國家有關部門指出問題后,廣東省能源局才撤銷其節能審查意見。(省問題清單序號6)

        整改時限:2023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我市進一步強化“兩高”項目節能審查監管,督促指導各縣(市、區)嚴把節能審查源頭關,將“兩高”項目節能審查辦理情況、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納入節能監察計劃,對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及時將相關情況報送相關主管部門。經排查,我市無相關違規用能“兩高”項目。

        五、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投入雖有所增加,但短板依然明顯,農村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部署的生活污水收集任務未完成,建設推進的鄉鎮農村污水處理設施中,管網不配套、運行不正常、設施閑置壞損等現象較為普遍。(省問題清單序號12)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印發了《梅州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堅行動方案(2022—2025)》《梅州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方案(2021—2025年)》,細化分解年度攻堅任務,系統部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科學選擇技術路線,因地制宜明確治理模式,進一步加大新建鎮級污水管網力度,2021年1月至2023年2月新增鎮級生活污水管網88.141公里,新增完成643個自然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務。截至目前,全市累計完成6216個自然村治理任務,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為54.86%。

        六、截至2021年8月,全省仍有276萬農村人口未實現集中供水,河源、清遠、茂名僅完成農村集中供水任務的16.8%、32.5%、34.5%,且全省農村集中式供水水源仍有7%水質不達標。(省問題清單序號13)

        整改時限:2022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至2021年年底,梅州市共完成1732個自然村125109戶550494人(含24.0786萬人)集中供水攻堅任務,建設工程652宗,農村自來水普及率、水質合格率分別達到99%和90%以上,全市實現農村集中供水全覆蓋。2022年5月至6月,在全市各地開展了生活飲用水專項整治行,共檢查各級各類供水單位252家,下達衛生監督意見書共252份,立案處罰1宗。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風險,均下達衛生監督意見書,提出整改意見建議,并要求各管水主體落實整改,確保飲水安全。

        七、一些部門和地方在處理生態環境管理新問題上責任意識不強,統籌不力,魄力不足。近年來,珠三角河道非法洗砂洗泥行為日益猖獗,污染河道水質,改變河床形態,威脅行洪和航道安全,對水生生物棲息繁衍帶來不良影響。省直有關部門對此重視不夠,主動作為不足,既沒有充分行使各部門現有職能嚴厲打擊,也沒有研究如何加強規范引導。有關地市和部門雖然多次開展聯合執法,但執法效果欠佳,監管力度不夠,甚至出現作業船只和監管部門“打游擊”現象,非法洗砂洗泥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省問題清單序號16)

        整改時限:2023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2022年印發了《關于成立梅州市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梅州市關于開展非法洗砂洗泥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方案》,分四個階段對全市洗砂洗泥情況進行摸查整改,建立臺賬管理。目前我市排查到共有69處洗砂點,其中平遠縣1處位于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已清理整改,其余68處均位于河道管理范圍之外。進一步加強水務、海事、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部門分工協作和聯防聯控,并結合河長制工作加強巡查監管,將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問題列為各級河長巡河重點工作,并結合水政執法巡查、重要河段、敏感水域視頻監控設施,強化對轄區范圍河道巡查監管。2022年以來,我市各級河長累計巡河20.1萬人次,開展非法洗砂洗泥聯合專項執法121次、1006人次,開展日常監管巡查執法2435次、6359人次。經排查,梅州市目前尚未有海砂淡化場,將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大日常巡查監管力度,加強對全市許可采、運砂船舶的監督管理。

        第二部分 高標準建設與保護美麗河湖及海灣

        八、環境基礎設施仍有缺口。近年來,廣東省大力補齊基礎設施短板,但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總體水平仍有待提高,污水管網仍存在較大缺口,污水處理效能還不高。2020年全省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為67.2%,其中韶關市、肇慶市等7個地市收集率低于30%,最低的云浮市收集率僅為19.9%。(省問題清單序號17)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梅州市2021年底前已完成梅州城區管網排查工作。目前,正在編制《梅州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十四五”規劃》,同時根據管網排查情況,圍繞“一廠一策”治理方案,逐步提高進廠污水處理水量。據統計,2021年1月至2023年2月全市新增城市(縣城)污水管網212.074公里,改造老舊污水管渠103.251公里。新增城市(縣城)污水處理能力4萬噸/日(五華縣污水處理廠三期擴建工程)。完成五華縣污水處理廠二期提標改造2萬噸/日。2022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為39%。

        第三部分 強化生態環境安全保障能力

        九、全省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小水電站共385座,廣東省2017年就開始摸排保護區內小水電站底數,但直到2021年7月,才制定實施方案。南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小水電站多達80座,當地截至督察進駐時尚未制定清理整改方案;龍牙峽水產種質資源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共有5座小水電站,2018年以來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默許甚至支持小水電站擴容改造。(省問題清單序號40)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成立由市長任組長的梅州市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把清理整改工作作為政府“一把手工程”,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小水電分類整改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做好小水電站清理整改中完善使用林地手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開展了小水電清理整改核查評估工作,完成了小水電清理整改臺帳的復核工作,建立了“保留類、整改類、退出類”三個臺帳。目前全市32座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的違規小水電均已完成“一站一策”退出方案編制工作,已完成退出12宗。

        十、一些礦山開發生態破壞修復不力。梅州興寧市鐵山嶂歷史遺留礦山生態破壞范圍約2.41平方公里,礦區開采區和下游8級擋泥壩區域大量廢渣裸露,水土流失嚴重,每天近萬噸pH值為3的強酸性廢水直排外環境。礦區還遺留約25萬立方米的選礦廢渣,現場監測礦渣旁邊的山塘水質pH值為2.5,銅、鋅、鎘濃度分別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水質標準2.9倍、8.8倍、16.8倍,遺留礦渣給下游合水水庫飲用水水源地帶來較大環境風險。(省問題清單序號41)

        整改時限:2024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一)成立了以興寧市委主要領導為組長的興寧市鐵山嶂礦區礦山生態修復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推進工作,結合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項目加大資金投入,實行掛圖作戰,有序開展歷史遺留礦山恢復治理工作,擬定了年度治理方案。2021年已安排中央資金1600萬元用于該項目開展前期工作,2022年安排中央資金1.62億元用于生態修復,2023年安排中央資金18115萬元用于該項目治理,目前該項目資金已全部到位,從資金上保障項目順利進行實施整改。

        (二)出臺了《興寧市鐵山嶂礦區礦山生態修復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興寧市鐵山嶂歷史遺留礦山廢水應急處理工程方案》《興寧市鐵山嶂廢棄礦區泥石流監測工程項目建設方案》《鐵山嶂廢棄礦區生態綜合治理修復工程初步方案》等文件,有力有序推進治理工作。截至2023年2月,已完成原礦區采場、排土場等區域的場地平整,正在進行排水溝修筑、坡面掛網10000平方米、爆破、攔擋壩壩體修筑和地基注漿等工程施工,同時實施了鐵山嶂廢棄礦山廢水應急處理工程,已建設完成一座3000噸/日的污水處理應急設備并于2022年11月試運行,已完成開挖1號和2號填埋池并正在進行防滲處理等污染治理工作,項目總體進度45%。

        (三)實施了山塘與黃陂河分水嶺堵漏工程,受污染山塘水凈化應急處理工程、受污染山塘淤泥以及污泥應急處理工程,建設了隔絕山塘與黃陂河相通的圍堰,對受污染山塘水經應急處理設備進行處理后達標排放,對受污染山塘淤泥以及污泥就近進行穩定化填埋封場復綠處理,有效解決白泡廢棄鐵礦堆料場對合水水庫污染隱患問題,目前上述工程已進入驗收階段。

        (四)強化礦區安全監管,落實巡查制度,加強巡查監管,做好安全防范、應急避險防范工作,同時推進宣傳教育。2021年10月已安裝監測設備,實行鐵山嶂廢棄礦區泥石流監測全天候覆蓋,嚴防礦區安全事故。修筑了8條重力型攔擋壩及壩體前沿護坦,逐級攔擋下滑松散泥土礦渣約150萬立方米、原溝谷埋藏堆積約300萬立方米,降低了引發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風險。2022年組織開展了鐵山嶂山洪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演練,并在興寧市合水鎮上官村開展防災減災下鄉宣傳活動,宣傳災害防治、應急避險、應急救援等相關知識,提高群眾防災安全意識。

        十一、部分地市滲濾液處置短板突出。全省積存垃圾滲濾液高達166萬噸,一些填埋場滲濾液處置設施運行不正常,偷排漏排、超標排放問題突出,有的甚至在在線監控上弄虛作假。2018年以來,全省18家垃圾填埋場因設施運行不正常、廢水超標排放問題被屢次查處。(省問題清單序號46)

        整改時限:2023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梅州市持續委托第三方專業技術機構對全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開展季度技術評估,為各縣(市、區)生活垃圾填埋場運營管理提供技術支持。2021年11月底興寧市黃泥坑生活垃圾填埋場已新增一臺滲濾液處置設施(300噸/日),并投入使用。目前全市填埋場滲濾液總處理能力達1850噸/日,基本能夠滿足填埋場現有產生滲瀝液的處理能力。根據第三方對全市縣級生活垃圾填埋設施滲濾液存量的核查報告顯示,目前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場積存滲濾液液位已降至警戒線以下。

        十二、一些填埋場地下水和周邊水體受到污染,全省113個垃圾填埋場中有26個存在地下水超標問題。清遠市8個垃圾填埋場中就有5個地下水超標,其中佛岡縣垃圾填埋場2020年3月填埋區防滲膜破損,地下水受到嚴重污染,此次督察進駐時,氨氮濃度仍高達47.6毫克/升,超地下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94.2倍。(省問題清單序號49)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一)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強化運營管理,完善常態化監督檢查機制,強化運營管理,持續委托第三方專業技術機構對全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開展季度技術評估,規范生活垃圾作業和滲濾液處理設施運行管理,督促指導各生活垃圾填埋場提升滲瀝液處理能力,同時加強地下水監測,及時掌握地下水水質變化,防止因運營管理不規范或垃圾滲瀝液泄露造成地下水或周邊水體受污染。

        (二)目前已委托專業機構分析蕉嶺縣生活垃圾填埋場、豐順縣生活垃圾填埋場地下水超標原因并制定整改方案。其中,在豐順縣生活垃圾填埋場一期設置2個滲濾液抽排豎井,內置潛污泵,目前滲濾液全量化處理已通過驗收并開始試運行;在蕉嶺縣生活垃圾填埋場下游、靠近無害化填埋區交界處設置兩處滲濾液抽排井,在周邊養殖場下游區域設置兩處地下水抽排井,目前正在按方案推進整改工作。

        十三、固體廢物處置能力亟待加強。2018年以來,廣東省重點部署了39個危險廢物處置項目建設,其中中山市綠色工業服務等6個危險廢物處置項目截至督察進駐時尚未建成,進度滯后。已建成的33個目前也尚未發揮應有效用。全省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結構性、區域性失衡仍未完全解決,生活垃圾焚燒飛灰、鋁灰渣處置能力不足,貯存量分別高達6.7萬噸、7.1萬噸。(省問題清單序號51)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印發實施了《梅州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規劃(2020—2025)》,目前梅州市錦發再生資源科技有限公司年處理3萬噸廢電路板項目和梅州市中合環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擴建項目(2萬噸/年)已完成建設。另外,多個危險廢物處置項目計劃于2023年年前建成,梅州市工業廢物管理服務項目一期(4.5萬噸/年)及配套安全填埋場一期(1.5萬噸/年)已核準立項和通過環評審批。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蕉嶺分公司的30萬噸/年水泥窯硅鋁鐵質固廢替代原(燃)料資源綜合利用技改項目,含15萬噸危險廢物水泥窯協同處置項目,已核準立項和通過環評審批,正在動工建設。

        十四、非法轉移傾倒仍時有發生,2018年以來,全省涉危險廢物傾倒案件400余起,其中跨省傾倒26起,僅肇慶市就發生跨省轉移傾倒11起,傾倒危險廢物765噸。一些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高價接收危險廢物卻不規范處置,廣東恒兆環保公司將東莞市委托處置的316噸危險廢物,分散傾倒在湖南省宜章縣,造成6處12畝山地污染。(省問題清單序號52)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等環境違法行為,遏制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現象。一是強化危險廢物日常監管,建立部門聯防聯控和信息共享機制,發現非法轉移傾倒的線索,及時通報查處,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的線索移送公安機關依法偵辦。公安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打擊“昆侖”系列專項工作行動,梅州海事局對陸地、水上持續開展巡航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等環境違法行為;二是生態環境部門通過“雙隨機”檢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強化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的監督管理工作,落實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制度,防止非法轉移、處理和傾倒危險廢物違法行為的發生;三是交通運輸部門加強行業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要求企業嚴格按批準的運輸資質開展危險廢物運輸,并通過衛星動態監控平臺、智能視頻監控平臺和電子運單強化日常監管,實時監控、掌握運輸企業運行軌跡和運輸貨物。四是加大宣傳和培訓力度,提高企業自律和守法意識,提升固體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五是加強固體廢物監管能力建設,強化固體廢物監管執法隊伍建設,提升管理服務和執法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