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是關系黨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問題,也是關系民生的重大社會問題。各督察組堅持問題導向、精準畫像,查實一批盲目上馬“兩高”項目、生態破壞嚴重、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違法排污等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核實一批不作為、慢作為,不擔當、不碰硬,甚至敷衍應對、弄虛作假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問題并不新鮮,有的甚至是老生常談,充分暴露出一些地方和部門對長期存在、十分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熟視無睹,再一次為生態環境保護敲響警鐘。
“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成一些地方突出共性問題,對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和減污降碳造成巨大壓力
從反饋情況看,4省(區)均存在違規上馬“兩高”項目問題。“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可以說是本次督察發現的最為突出的共性問題。
以黑龍江為例,該省向國家有關部門上報的20個“十四五”擬投產達產“兩高”項目中,有17個開工建設時手續不全。有的地方忽視產業、能源結構調整的緊迫性,違規上馬“兩高”項目,如大慶市龍油石油化工公司2020年以來建成投運多套裝置,均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
陜西遏制“兩高”項目盲目上馬同樣不夠有力。截至2021年底,該省上報38個“兩高”項目中,有26個手續不全即開工建設。2020年以來,榆林市所轄神木市騰遠焦化等18個蘭炭技改項目未取得節能審查意見即開工建設。神木市、榆陽區還違規上馬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的21個蘭炭新建項目和兗州煤業榆林能化公司二期80萬噸/年甲醇裝置。
“兩高”項目即“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將導致資源能源過度消耗,帶來環境污染和碳排放問題,對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和減污降碳造成巨大壓力。
責任未壓實、整改不到位,自然生態保護等方面問題仍舊突出
從反饋情況看,在4省(區)均不同程度存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
反饋指出,貴州省一些地方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沒有壓實。其中提到,松桃縣為建設九龍湖市政景觀工程,在未按要求搬遷小河錳渣庫情況下強行蓄水,滲濾液大量滲入湖體。相關部門反映問題后,松桃縣不及時控制,反而拆除滲濾液收集設施以便景觀建設,進一步加劇污染。
在寧夏,責任落實不到位主要體現在審查審核上。如水資源管理考核流于形式,固原市2019年、2020年分別超取水指標30%和93%,考核卻為優秀。
生態環保督察是黨中央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制度安排和重大改革舉措,督察整改不落實,督察效果就會大打折扣。而從反饋情況看,一些地方仍存在整改不到位問題。比如,針對第一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及“回頭看”整改任務,貴州還有3項未完成,寧夏有8項未達序時進度,黑龍江有10項未達序時進度。
除共性問題外,本次反饋還指出了4省(區)在自然生態保護方面分別存在的突出問題。如,寧夏非法越界采礦問題突出,銀川靈武市龍翔工貿石料廠超期占用林地,侵占白芨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陜西秦嶺區域歷史遺留礦山生態恢復治理推進緩慢,該區域有64座應閉庫的尾礦庫未按要求閉庫。
一些地方沒有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責任落實“上熱下冷”
綜觀這些典型案例的通報和反饋情況,一些地方和部門對長期存在、十分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仍舊熟視無睹。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認為,一些問題長期存在、老生常談,根本原因是一些領導干部在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上有差距,不能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對生態脆弱的嚴峻形勢、群眾的利益訴求缺乏清醒認識,保護為發展讓路的沖動依舊強烈。
思想認識不到位,責任落實必然打折扣。一方面,有些地方在實際工作中要求不嚴、標準不高,責任落實“上熱下冷”,監管執法偏寬松軟,縱容違法違規問題愈演愈烈。如,陜西省咸陽市76家磚瓦窯廠中有64家仍在生產國家早就明令禁止的“實心磚”,榆林市府谷縣23家金屬鎂企業、349臺單爐產能小于7.5萬噸的蘭炭裝置仍在違規生產。
另一方面,有的部門和保護區管理機構長期慢作為、不作為,“等靠要”傾向較嚴重。如,黑龍江省綏化市違規占用黑土耕地18144畝,施工中未落實耕作層土壤剝離要求,浪費和破壞大量黑土資源。國家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的1.29萬條侵蝕溝治理,實際僅完成1161條,個別地方一條都未完成。
精準用好問責利器,跟進監督問題整改,壓實黨委政府主體責任
生態文明建設是關系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各地區各部門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扛牢整改政治責任,把各項要求落到實處。據了解,相關地區紀檢監察機關以問責為抓手,切實傳導壓力,倒逼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體系全面落實。
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明確專人牽頭負責跟進督察組指出的問題和通報的案例,實行一案一專班,明確由相關監督檢查室領辦、督辦,“室組地”聯合開展問題線索核查問責工作。同時,跟進監督生態環境問題的后續整改情況,確保執行不偏向、不變通、不走樣。陜西省榆林市紀委監委成立督察組交辦問題線索核查問責工作小組,按照“一案多查”原則,啟動追責問責,精準識別具體責任人、直接責任人、監管責任人和領導責任人,逐一核查存在問題。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隨著督察工作的推進,觸及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發展轉型等矛盾問題的層次更深、領域更廣、要求更高,督察工作將嚴格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督察整改工作辦法等要求,通過定期報告和抽查盯辦、現場核查、專項督察以及實施“回頭看”等措施,壓實主體責任,切實保障整改落實。
記者了解到,為推動督察走深、走實,生態環境部將持續公開通報典型案例,發揮警示震懾作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也將立足“監督的再監督”職責定位,持續跟進有關工作,在推動駐在部門廉潔、科學、高效組織督察工作的同時,精準、規范實施問責,切實履行好監管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