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轉發提醒!今年3月起實施,梅城生活垃圾分類新規來了
        來源:梅州市生態環境局  發布時間:2022-01-10 15:41:06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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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市印發《梅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梅州城區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決定在梅州城區范圍內實施生活垃圾分類,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切實提高梅州城區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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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告》全文如下

        梅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梅州城區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通告

        為切實提高梅州城區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決定在梅州城區范圍內實施生活垃圾分類?,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梅州城區范圍內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家庭和個人應當進行生活垃圾分類,并按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二、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類。
        三、單位和個人應當將分類好的生活垃圾定點投放至相應的收集容器內。其中,可回收物可交售至回收服務點或者回收經營者。
        四、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后,原實行上門收運生活垃圾的區域,不再安排環衛工人上門收運生活垃圾。
        五、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應當履行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宣傳、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和收集容器的設置、保持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正常使用和周邊清潔等管理責任。
        六、梅州城區范圍內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管理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梅江區人民政府、梅縣區人民政府分別組織實施,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有關部門做好職責范圍內的相關工作。
        七、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照《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依法處理。
        八、本通告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