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編號】D2GD202108280070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大唐肚山被挖走大量土壤,且堆放在村里,沒有遮蓋,造成嚴重揚塵污染。已向當地鎮政府派出所反映過都沒得到解決。
【行政區域】梅州市豐順縣
【污染類型】大氣,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舉報件反映的挖取土壤地點是大龍華鎮益麗瓷土礦場(取得有采礦許可證、環保審批、自主驗收等手續),該礦場把挖取的瓷土堆放在位于大龍華鎮長布村的一個臨時堆料場,堆料場占地約3畝,現場堆放有瓷土礦約6000噸,堆料場周邊未設置有圍擋及覆蓋措施,存在揚塵污染隱患。舉報者反映的問題屬實。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對臨時堆料場的揚塵污染問題責令整改并立案處罰,發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和《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企業方立即采取措施落實整改,至2021年8月31日,已將堆場內的瓷土表面用防塵網進行全遮蓋,有效減少揚塵污染。同時,在瓷土運輸和堆放過程中,礦場也會采取相關防塵措施。
【是否辦結】已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受理編號】X2GD202108280013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實名舉報梅州興寧市“神光山”國家級森林公園、4A級景區遭到興寧市祺盛實業有限公司老板林耀洋大肆毀林、非法搬山,在神光山4A景區內興建高檔別墅、酒店、商品房的大型房地產項目“融豐一號”,嚴重破壞生態環境、非法占用林地127畝,挖山運土,面積巨大,土方量龐大,造成嚴重的水土流失。
【行政區域】梅州興寧市
【污染類型】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經現場調查核實,未發現有新的違法占用林地的情況,信訪舉報反映項目非法占用127畝林地情況部分屬實,3宗違法占用林地已分別于2014年9月23日、2014年10月8日、2020年10月9日查處完畢。2021年8月30日,經市生態環境局興寧分局、水務局現場調查核實,未發現有明顯裸露土體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情況,生態環境現狀與2020年保持不變,生態環境較好。因此信訪舉報項目中嚴重破壞生態環境,造成嚴重水土流失的問題不屬實。
【是否屬實】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2018年,興寧市已對興寧市委原書記陳略宇、興寧市政府原副市長何劍清、廣東神光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主任羅定雄等10余名相關責任人作出了立案查處、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行政警告處分、誡勉談話等不同程度的追責問責處理。接到交辦案件后,梅州市政府主要領導現場督導,興寧市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專班,確定了興寧市副市長潘啟東為包案領導,組織林業、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水務、住建、福興街道和神光山管理中心等單位負責同志,對舉報反映問題進行現場調查核實,未發現有新的違法占用林地的情況。
下一步,興寧市將切實按照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準予廣東神光山國家森林公園改變經營范圍的行政許可決定(林場許準(2020)877號)》,加快神光山國家森林公園標界立樁和總體規劃編制工作進度,持續強化森林公園生態資源的監管,發現問題及時查處整改,落實常抓長管、嚴抓嚴管的機制。
【是否辦結】未辦結
【受理編號】D2GD202108280037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豐順縣政府在湯坑鎮河濱路湯休閑走廊開放燒烤檔,夜間餐飲廢氣油煙、及垃圾殘渣對周邊居民生活、休閑造成影響。每天早上有垃圾轉運車途徑河東路,垃圾轉運車有廢水沿路滲漏,對周邊空氣造成影響。述求:相關部門取締燒烤檔;垃圾轉運車做好廢水收集,不要沿路滲漏。
【行政區域】梅州市豐順縣
【污染類型】大氣,土壤
【調查核實情況】
針對河濱路燒烤夜宵檔油煙污染問題,豐順縣住房城鄉建設局于2021年8月30日晚組織對河濱對燒烤夜宵檔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存在部分露天燒烤污染、餐飲油煙污染的現象。
針對群眾反映的垃圾轉運車有廢水沿路滲漏問題,豐順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到河東路段實地檢查,發現存在個別垃圾轉運壓縮車設備破損失修,造成在垃圾收集、運輸垃圾過程中車輛廢水滲漏滴撒的問題。
舉報者反映的問題基本屬實。
【是否屬實】基本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要求戶外經營夜宵攤檔的商戶針對環保問題自行整改,通知燒烤、小炒店等產生露天燒烤污染、油煙污染的商戶進店經營,使用無煙燒烤,自行對油煙相關設備進行整改和完善,避免油煙擾民,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12份;對有問題的垃圾轉運壓縮車進行全面檢修,做好密封防臭防漏措施。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受理編號】D2GD202108280032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新圩鎮船添村有一間豬場(國大智農科技有限公司新圩原總豬場),有廢水處理設施,但是用來應付檢查的。經常在夜間和周末時間偷偷外排,污染河流和飲用水。
【行政區域】梅州興寧市
【污染類型】水
【調查核實情況】經核查,該公司氧化塘圍壩存在裂隙,養殖廢水通過裂隙向外滲漏排放,進入附近的無名水溝。未發現偷排跡象。該公司下游無飲用水源。舉報者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
【是否屬實】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環境監測部門對該水溝水體進行了取樣監測,監測結果顯示水質超標。梅州市生態環境局興寧分局于2021年8月30日向該養殖場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梅環興責改﹝2021﹞14號),責令該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前限期改正違法行為。下來,興寧市將跟進該豬場的整改情況,加強對夜間、周末不定期的執法檢查,督促該公司盡快完成整改,確保廢水達標排放。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受理編號】D2GD202108280028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梅北村村民古鏡球(以其父親古印連名義在村里做事)在新塘村水田邊上堆放建筑材料,在水田邊上挖沙洗沙,堵住排水,破壞環境,造成一百多畝田地沒辦法耕種,每天都有利益輸送,保護傘很大,希望督導組可以進行暗訪,才能查出問題。
【行政區域】梅州市五華縣
【污染類型】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
該案件所述地點為新塘村的鄰村梅北村華新自然村青桿坑路口300米處原興華高速預制場。經調查核實:
(一)確實有建筑材料堆放在古鏡球房屋門口三叉路口空地上,但沒有在水田邊上堆放;該處建筑材料為梅北村民張山耀從華陽鎮社徑背購買的石料,用于其老屋下面砌石墻,不屬古鏡球所有。
(二)關于該案件中“造成一百多畝田地沒辦法耕種”問題,原興華高速預制場地為興華高速施工方在2015年臨時租用張廣龍等村民的土地,租賃到期后,交還張廣龍使用。梅北村村民張廣龍在2018年7月9日辦理了工商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為再生資源回收、加工(不含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報廢汽車等需經相關部門批準的項目)、生活垃圾處理、水泥灰砂磚銷售。無環保手續。2020年1月張廣龍以五華縣沅豐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名義外購建筑棄土,在原興華高速預制場內進行非法制砂洗砂,沒有在水田邊上挖砂,制砂產生的廢水經過簡易沉淀池沉淀后循環使用,部分處理后的生產廢水排放到附近水渠,未排入周邊農田,與砂場制砂無直接關系;制砂場附近的山坑田,基本處于撂荒狀態。
(三)關于該案件中“每天都有利益輸送,保護傘很大”問題,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已多次上門制止非法制砂洗砂行為,責令該公司停止生產,未發現利益輸送及保護傘問題。群眾反映情況部分屬實。
【是否屬實】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接案后,五華縣委主要領導和包案縣領導先后趕赴現場督導,梅林鎮政府第一時間牽頭會同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五華分局、縣水務局、縣公安局、縣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趕赴現場調處,對張廣龍非法制砂洗砂行為予以制止并責令限期拆除生產設備設施,同時要求其恢復土地原貌并進行復耕。
9月1日,梅林鎮政府再次到現場督查,發現張廣龍正在組織自行拆除制砂洗砂設備設施,對淤泥水溝進行了全面清理、疏通,并對占用的部分農田恢復原貌及進行復耕。張山耀對堆放在古鏡球房屋門口三叉路口空地上的建筑材料已清理干凈。9月2日拆除的生產設備設施全部清運完畢,對占用的土地恢復原貌及已種植紅薯等農作物進行復耕。下一步,當地政府將舉一反三,加強巡查執法監管,強力整治、查處隨意堆放建筑材料、非法制砂洗砂行為。
【是否辦結】已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受理編號】D2GD202108280016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水口鎮水洋村6.3隊租了生態林地,然后生態林地被該村村民朱慶錄霸占,建設私家公園。興華高速旁邊的耕左片道(屬于村集體用地)也被該村村民朱慶錄霸占。
【行政區域】梅州興寧市
【污染類型】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投訴地點位于水口鎮水洋村朱屋,屬于6隊3組村民小組的集體林地。該村村民朱慶祿于2015年在祖屋原址重修時利用房屋旁約1.8畝的集體林地,擅自進行綠化改造為開放式休閑健身場地,供群眾休閑活動。因朱慶祿未與6隊3組村民協商好,村民擔心該地塊長期被朱慶祿占用而成為其私人地塊引起了矛盾糾紛。投訴反映的“興華高速旁邊的耕地左片道”是指朱慶祿屋側興華高速旁耕作便道,原來是寬約0.5米的土路,其為了方便通行,對該便道個人出資進行砌石硬底化擴寬至約1米,該便道仍屬于公共道路,敞開通行。群眾因擔心該便道由朱慶祿個人出資建設成為私人道路,引起誤會。
【是否屬實】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占用的集體林地已由鎮政府作為公共資源收回。該案件涉及的其他糾紛問題6隊3組村民小組已向興寧市人民法院起訴朱慶祿,法院已經受理,目前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是否辦結】未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無
進 駐 公 告 根據安排,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進駐時間為1個月。進駐期間(2021年8月27日—9月27日)設立專門值班電話:020-83187732,專門郵政信箱:廣東省廣州市第A125信箱。督察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為每天8:00—20:00。根據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和督察組職責,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主要受理廣東省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信訪舉報。其他不屬于受理范圍的信訪舉報問題,將按規定交由被督察地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