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7日,駐村法律顧問彭蘭律師到白水村為該村村民解答有關借款糾紛相關問題。村民咨詢稱,其借錢給朋友,約定借款期限為三個月,沒有約定利息,借款是通過現金交付的形式給到朋友,現已到期,但朋友拒絕還款,問是否可以通過訴訟要回借款?
律師解答:通過溝通,了解到目前只有借條原件、微信聊天記錄等借款信息,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在沒有其他證據或者對方不承認的情況下,現有的材料很難證明你們之間存在法律上的借貸關系,因為缺少證明借款交付的材料。想通過訴訟要回借款的概率不高。
律師建議:可以向借款人提出還款的要求,同時可以保存催款記錄,在催款時說清楚借條內容,還可以讓對方寫《還款計劃書》等以作為訴訟的補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