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0日,張志群律師按駐村工作計劃到月梅村委會現場為村民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村民黃女士咨詢:“我兩夫妻已離婚了,但是離婚時還有一房子沒處理,當時還有按揭款未付清,后來銀行起訴至法院了,我已經離婚了,為什么房子的貸款要我一個人還,能否承擔一半? ”
張志群律師對黃女士提出了問題進行了深入了解,并作出了詳細的法律解釋:因黃女士與前夫共同向銀行貸款買房,與銀行之間存在金融借款合同法律關系,約定兩人對借款承擔連帶償還責任。銀行根據合同的約定,要求兩人承擔連帶償還責任符合法律規定,并就連帶責任的法律定義進行了詳細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