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駐黃泥墩社區法律顧問劉玉瑩律師到社區為社區居民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2-03-25 09:42:39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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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到居委提供坐班服務,與居委干部交流基層工作經驗以及居民的生活近況。在坐班期間,居民李先生咨詢:“有一個人,叫小楊,他向我借了24000元,約定還款的日期到了,小楊還不出錢,就跟我約定,由小楊的父親李叔每月向我償還債務1000元,期限為2年。楊叔履行6個月后以他自己不對我負有債務為理由拒絕繼續向我履行債務。請問律師:這種情況,我應該怎么辦?我要怎么拿回剩下的18000元?”

          律師回答:楊叔確實對小楊的債務不負有承擔的義務,此時,你只能請求小楊承擔違約責任,而不能請求楊叔承擔違約責任。剩下的18000元你可以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