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季度到村的主要工作是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和開展法治宣傳。
1、該村一村民咨詢:“我下個月想申請勞動仲裁,因為我們工廠經常長時間加班但是又不給加班費,我們每天是打卡上班的,打卡記錄在公司那里,我提供不出相關的加班證據怎么辦?”
律師解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中第九條明確規定:“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后果。”所以你只需證明工廠掌握了你們的加班打卡記錄的證據,你便可以向仲裁員提出來,到時候你可以請求仲裁員讓工廠提供相關的打卡記錄,工廠如果想逃避責任不提供的話,他們會承擔相關對他們不利的法律后果的。
2、法治宣傳:土地流轉法律知識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