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1月14日,駐社區法律顧問李彥彬律師到白宮居委提供法律服務。服務對象為居委干部。主要內容為:關于居委章的使用及合同審查。涉及的法律問題有:因創文創衛需要,居委與某公司簽訂了關于樹木砍伐及修剪枯枝殘枝的合同。居委干部認為合同中沒有關于將樹根清除的約定,擬在合同中增加條款,請律師協助處理。處理結果:律師根據居委干部的要求對合同進行了完善。
二、2022年2月21日,駐社區法律顧問李彥彬律師到白宮居委提供法律服務。服務對象為該社區居民。涉及內容:關于建筑物辦理證件的問題。該社區一居民想要建房,由于在白宮社區居委轄區內,建造房屋需要經過有權部門審批,否則屬于違建物,在建房初期,有類似于中介機構的人員向居民表明,其熟悉辦證的流程,居民考慮到方便和省事,遂委托中介人員辦理相關手續,后居民繳納了中介費用,中介機構也確實將有權機關辦好的相關證件交給建房人。后,經公安機關調查,發現所謂辦理好的證件屬于假證,問該如何維權?
律師解答:關于房屋證件的問題,既然是假證,那么居民應將這一情況向政府說明,以便后續補齊相關證件。關于中介的問題,中介肯定構成違法,居民的中介費可以索回,中介是否構成犯罪,居民應當向派出所報案處理。
三、2022年3月4日,駐社區法律顧問李彥彬律師到白宮居委提供法律服務。服務對象為該社區居民。涉及內容:一居民六年前出借兩萬元給他人,約定期限一年并出具了借條,至今對方仍未還錢,并且該村民在微信上的催債記錄因換手機而被刪,問應如何維護合法權益?
律師解答:根據民法典規定,債務人到期不還,債權人必須在三年內向債務人要求歸還,或向法院起訴。該借條到期至今已超過三年,且無證據證明該村民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過權利,若提出訴訟,該村民的權利法院不予保護。
四、2022年3月14日,駐社區法律顧問李彥彬律師到白宮居委提供法律服務,服務以法治講座的形式開展。主題為:解讀非法集資。會后,駐村律師走訪了部分居民戶,就講座內容接受居民詢問,并進行了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