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日,在值班期間,明山村村民馬某前來咨詢如下法律問題:馬某的好友胡某某近兩年來陸續向馬某借款有15萬元,全部都有書面借條,由于雙方關系友好便沒有催促還款,但今年開始馬某開始以周轉困難或未收到信息等理由拒絕還款,于是馬某找到胡某某妻子讓其幫償還,胡某某妻子在微信中向馬某表示愿意償還借款。但前幾天胡某某妻子突然以未在借款協議簽字非夫妻共同債務為由拒絕幫助償還,馬某向律師咨詢是否可以向胡某某妻子主張債權?
律師向馬某解釋:雖然胡某某妻子未在借條簽字但其事后追認已經構成夫妻共同債務,馬某可保留微信聊天記錄,以胡某某夫妻二人為共同被告起訴主張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