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日,在值班期間,鯉溪村村民盧某前來咨詢如下法律問題:盧某和妻子王某去年認識不久便奉子成婚,妻子最近突然提出離婚。盧某表示婚前王某向盧某借錢5萬元用于償還王某的個人債務,但是結婚后雙方沒再保留借條。盧某詢問律師是否可以要回該筆款項?
律師答復:雙方借款發生在婚前,婚前債務不會因結婚關系成立而滅失,即使沒有借條只要仍然保留轉賬記錄和微信聊天記錄,離婚時還是可以主張返還該筆借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