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李先生咨詢:子女已上大學,是否有權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
曾律師回答:根據《民法典》第1067條規定,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第41條規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1067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因此,除該子女尚未成年外,對于已經上大學的子女,如果不屬于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其無權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