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駐大密村法律顧問劉琴律師到村為村民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1-09-23 09:40:46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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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密村村民周某前來咨詢稱,其購買的商品房原定今年5月份交房的,現在開發商推遲到明年才交房,問能否讓開發商賠付違約金?

          律師解答:首先,開發商屬于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在房屋買賣合同中,開發商未按約定時間交房,延期交房行為即屬于違約,需要承擔違約損害賠償。其次,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違約金。雖然雙方對違約金未做約定,但是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所造成的損失,協商確定賠付的違約金。約定違約金時,可以約定一定數額的金額,或是約定一定的違約金計算方法。最后,按照相關計算方法確定違約金。雙方對賠付的違約金無法協商確定的,或是協商后不能達成一致的,那么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