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駐嶂下村法律顧問黃尚駿律師為村民解答離婚糾紛法律咨詢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1-06-28 11:11:20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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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6月5日,在值班期間,嶂下村村民劉某前來咨詢如下法律問題:村民劉某因與其丈夫感情不和提起離婚。由于當初結婚后劉某與其丈夫在其丈夫早年購買的一塊地上新建了一棟三層的樓房,但該樓房無房產證。問離婚時該房產是否可以分割?

          律師答復:婚后雙方對該房產的建成均有出資的話,該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當予以分割。其可在離婚訴訟中提出財產評估申請,由評估公司確定房產價值后,按照對半的原則由其兩個分割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