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度到村的主要工作是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和開展法治宣傳。
該村村民丘女士咨詢:兒子對家庭不管不顧,作為孫女對爺爺奶奶是否有贍養義務?
律師解答:《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其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因此,尊老愛幼是中華傳統美德,爺爺奶奶的兒子對家庭不負責,作為孫女有贍養能力的話,應盡贍養爺爺奶奶的義務。
法治宣傳:反家庭暴力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