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駐小密村法律顧問劉琴律師為村民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1-06-25 09:49:07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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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密村村民老梁前來咨詢稱,其自備車輛為老板運輸貨物,由于裝車貨物時,面粉堆碼較高,在用力拖拽面粉袋時,造成堆放的面粉垮塌,被砸傷。事故發生后,老梁被送往醫院治療,住院治療39天。后經司法鑒定,老梁構成十級傷殘。事后,老梁找老板賠錢,老板卻以和他并非雇傭關系為由拒絕賠付。問這樣的是否屬于工傷?醫療費用是否老板全賠?

          律師解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條規定:“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造成第三人損害或者自身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你與老板是承攬關系,并非雇傭關系。你老板倉庫內堆放的面粉過高,存在垮塌的安全隱患,你受傷正是搬運面粉過程中被堆積的面粉垮塌所致,你老板應承擔主要責任。你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對存在的危險具有正常的判斷能力,你不規范拿取面粉的行為是造成堆積面粉垮塌致傷,你本人也得應承擔次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