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7日,駐村法律顧問彭蘭律師到白水村為該村村民解答有關婚姻家庭相關問題。村民咨詢其女兒在八年前與一男子結婚并生下一男孩,在孩子兩周歲時,男子離開家一直到現在,期間對家人不聞不問,最近一段時間回來家里想要孩子的撫養權,問有什么法律途徑維護權益?
通過跟村民溝通,了解到其女兒生下孩子后精神失常,一直都是由做外公外婆的帶孩子。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為基礎,可以雙方先進行協商,確定由誰來撫養照顧小孩;如果雙方協商不成也可以尋求第三方調解(如:村委會、居委會等); 如果最終無法達成協議的話,也可以提起訴訟,法院會根據雙方的撫養條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齡以及雙方是否存在不適合撫養小孩的特殊情形等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