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7日,駐村法律顧問彭蘭律師到直坑村為該村村民解答有關離婚后財產糾紛問題。鄧小姐前來咨詢:她與劉某于2017年12月15日離婚,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協議書中約定,李小姐欠款20萬元債權歸鄧小姐所有,欠單原件由鄧小姐收執。不久,鄧小姐起訴李小姐還款,但李小姐說不知道雙方離婚將錢還給劉某了,導致鄧小姐敗訴。鄧小姐問有什么辦法能保護自己的權益?
初步認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協議書是有效的,彭律師建議鄧小姐與對方再次進行溝通協商,如果對方不愿意退還20萬元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