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2日,劉玉瑩律師到居委會提供坐班服務。與居委干部見面,了解該居委會、居民的近況,與居委會干部交流駐村工作。居委干部向律師咨詢有關宅基地租賃方面的法律問題:宅基地可以租賃嗎?
律師回答:農村宅基地可以出租。關于宅基地使用權能否用于出租,我國法律和有關政策并無明確規定,基于宅基地使用權是供農民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之用,原則上,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出租。但村民可以將房屋出租,因出租并不發生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權人主體的改變。因此,在不違反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的宅基地使用權用途的情況下,可以認定農民出租宅基地使用權的行為有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出租人無住房而要求解除租賃關系的,應當準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