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社區居民向駐社區法律顧問肖靈律師咨詢說:“我因懷孕生子而辭職,目前在帶孩子,我老公開了個眼鏡店,平時我也在店里幫忙,店里收益都在我老公那里。現在他心情不好就跟我吵架,說我吃喝都是他的。如果他有二心,想離婚,我該怎么維權?”
律師解答:如果還在哺乳期,即生下孩子一年內,男方沒有特殊理由,是不能提起訴訟離婚的。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的收入都是共同財產,就算以后男方提出離婚,家庭財產也有女方的一份。但如果男方掌握了家里的財權,要防止其轉移財產,平時要注意收集證據證明家里有哪些收入及大額支出,以免男方提出離婚時,女方不清楚家庭財產情況,而可能面臨無法分割共同財產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