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3日, 小溪唇社區居民王某成向駐社區法律顧問肖靈律師咨詢說:“有幾個人闖進我家里砸東西,我們報了案,應該怎樣追究他們的責任?可以構成私闖民宅嗎?”
律師解答: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往往是其他犯罪的步驟,不是獨立的行為,如闖入他人住宅進行盜竊、搶劫、行兇等,這種情況下應以目的行為定性,一般不定非法侵入住宅罪,也不數罪并罰。
他們在你家亂砸東西涉嫌尋釁滋事,尋釁滋事中隨意毀壞他人財物,一般要看財物價值大小不一來判斷是否構成犯罪,你們要求或者等待公安機關做了價格鑒定,才能判斷對這些人的處罰后果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