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駐大密村法律顧問劉琴律師到村為村民解答法律咨詢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1-03-18 11:24:01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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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密村村民楊女士前來向駐村法律顧問劉琴律師咨詢稱,其6月前任職一家公司,由于當時臨近預產期了,跟公司領導請了產假,公司卻以無產假一說未批復。面臨預產期只能先住院待產,經過了生產,哺乳......斷奶后想著回公司上班,結果發現被踢出工作交流群。公司給出的理由是公司未批準假期擅自離職。請問這樣能否主張產假期間工資、經濟補償金?

          律師解答:你去該公司上班時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話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假如仲裁無果再考慮訴訟。存在勞動關系,處于“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合同依法享受保護,“三期”中因故未出勤更不能屬于曠工范疇,故你的請求應當得到支持。處于孕、產、哺乳“三期”中,用人單位不得以產檢、產假、哺乳為由辭退女職工,只能在法律規定的情形下才可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若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若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履行,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