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5日,在值班期間,嶂下村村民鐘某文前來向駐村法律顧問黃尚駿律師咨詢如下法律問題:村民鐘某文在蕉嶺的某開發商處購買了一套商品房。首付及按揭款均支付給開發商后,開發商逾期半年交樓,并逾期至今仍未辦理房產證。故鐘某文特來咨詢律師該怎么辦?
律師審閱鐘某文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后,發現合同中約定逾期交樓及逾期辦證,開發商應承擔房屋價款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律師告知鐘某文,其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但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標準有可能被法院認定為過高的賠償標準,有可能會被相應調低。鐘某文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