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駐白宮社區法律顧問李彥彬律師為社區居民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0-12-17 14:58:31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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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12日,駐社區法律顧問李彥彬律師到白宮居委提供日常坐班服務。該社區居民向李律師咨詢劃撥的建設用地流轉程序?

          律師解答:劃撥的建設用地須先轉換為出讓方式后才能流轉。 劃撥也是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法定方式之一。所謂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建設用地使用人通過除出讓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無償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行為。通俗地說,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用地者支付征地直接成本后,并未向政府繳納出讓金而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是通過行政命令、行使公權力來授予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一定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與出讓不同,劃撥不是通過市場來配置土地資源的方式。劃撥方式配置建設用地使用權在新中國成立后相當長時期內實行,但隨著土地的稀缺性的日益明顯、土地改革的進行,這種方式受到越來越多的限制,主要體現在劃撥土地用途上。目前,對于下列用途的土地,可適用劃撥方式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1)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2)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性用地;(3)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項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從這些土地的用途上可以看出,主要是出于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考慮。由于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是以非市場的方式取得,所以《物權法》規定,嚴格限制以劃撥方式設立。

          2020年11月2日,駐社區法律顧問李彥彬律師到白宮居委提供日常坐班服務。該社區居民向李律師咨詢離婚時雙方約定婚生小孩可以改姓,離婚后一方不同意的,該如何處理?

          律師解答:離婚協議中如有明確約定。可以直接持離婚協議前往公安機關辦理。

          2020年11月9日,駐社區法律顧問李彥彬律師到白宮居委提供法律服務。服務以法治講座的形式開展。主題為:民法典物權編專題講座。

          2020年12月1日,駐村法律顧問李彥彬律師到白宮居委提供日常坐班服務。該社區居民向李律師咨詢交通肇事后在現場找人頂包,是否構成逃逸?

          律師解答:被告人在交通事故事發后撥打了報警電話和急救電話,并在現場等候,但是在交警到現場后,被告人表明肇事者另有其人,意圖逃避法律追究,雖然被告人沒有離開現場,但其找人頂包的行為是逃逸的另一種表現形式,構成交通肇事逃逸。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另外:李彥彬律師多次通過微信及電話溝通的方式向所駐村(社區)的干部和群眾提供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