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7日,在坐班服務期間,西郊村委會工作人員向駐村法律顧問連志剛律師咨詢關于《民法典》合同編中合同方面有關規定。
“合同”在現行合同法的基礎上,貫徹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堅持維護契約、平等交換、公平競爭,促進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完善合同制度。共3個分編、29章、526條,主要內容有:
1、關于通則。一是規定了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保全、轉讓、終止、違約責任等一般性規則,并在現行合同法的基礎上,完善了合同總則制度。二是完善了電子合同訂立規則,增加了預約合同的具體規定,完善了格式條款制度等合同訂立制度。三是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國家訂貨合同制度,規定國家根據搶險救災、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達國家訂貨任務、指令性計劃的,有關民事主體之間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訂立合同。四是健全合同效力制度。五是完善合同履行制度。六是完善代位權、撤銷權等合同保全制度,進一步強化對債權人的保護,細化了債權轉讓、債務移轉制度,增加了債務清償抵充規則、完善了合同解除等合同終止制度。七是通過吸收現行擔保法有關定金規則的規定,完善違約責任制度。
2.關于典型合同。典型合同在市場經濟活動和社會生活中應用普遍。在現行合同法規定的買賣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等15種典型合同的基礎上,增加了4種新的典型合同:一是吸收了擔保法中關于保證的內容,增加了保證合同。二是適應我國保理行業發展和優化營商環境的需要,增加了保理合同。三是針對物業服務領域的突出問題,增加規定了物業服務合同。四是增加規定合伙合同,將民法通則中有關個人合伙的規定納入其中。還在總結現行合同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完善了其他典型合同:一是通過完善檢驗期限的規定和所有權保留規則等完善買賣合同。二是為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明確規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15.4%。三是落實黨中央提出的建立租購同權住房制度的要求,保護承租人利益,增加規定房屋承租人的優先承租權。四是針對近年來客運合同領域出現的旅客霸座、不配合承運人采取安全運輸措施等嚴重干擾運輸秩序和危害運輸安全的問題,維護正常的運輸秩序,細化了客運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五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修改完善了贈與合同、融資租賃合同、建設工程合同、技術合同等典型合同。
3.關于準合同。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既與合同規則同屬債法性質的內容,又與合同規則有所區別,“準合同”分別對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的一般性規則作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