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駐車站社區法律顧問丘佳華律師為社區居民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0-12-14 16:13:35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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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份,駐社區法律顧問丘佳華律師為車站社區居民歐某虎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歐某虎咨詢企業是交易合同的供貨方,疫情期間可采取哪些措施減少影響或損失?

          律師解答:為盡量減少此次疫情對企業的影響,建議有關供貨企業應做好以下應對溝通:

         ?。?)對照合同進行自查,及時確認能否對照合同以及自身的生產經營安排核查能否按照合同約定履行;

          (2)積極關注當地政府關于疫情防控、復工的通知和政策,遵守當地政府對企業生產/運營的要求,按政府官方公布的信息進行排產生產,制定生產計劃;及時與己方供應商保持溝通,核實生產物資能否按時供應;

          (3)如果企業受疫情影響,僅僅只是無法按照合同依約供貨尚未達到解除條件的,應及時向客戶發出書面通知并保留寄發通知的證據。切不可以為疫情屬于不可抗力是公眾周知事件,而不及時寄發通知。寄發通知時應附上政府部門的延長春節假期和延遲復工通知等作為憑證;出口外貿企業,可向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申請出具不可抗力證明;

         ?。?)如果企業受疫情影響,原簽訂的供貨合同無法履行的,建議企業應及時與買方協商解除合同,無法協商一致的,應立即向買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將疫情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及其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情況寫明,并提出依法解除合同并附上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