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駐梅塘村法律顧問潘廣球律師為村民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0-09-29 10:36:37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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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10日,駐梅塘村法律顧問潘廣球律師在進行日常坐班服務期間,該村村民劉某前來咨詢。具體情況為:

            1、聽當事人陳述案情:2020年4月15日,劉某停靠在小區的車,被一名小孩黃小某用石頭劃出一條很深的長痕。因劉某沒有購買劃痕險,所以維修的費用只能自費,遂找孩子父親黃某協商賠償,黃某稱孩子的事孩子自己負責,并拒絕賠償。

            2、傾聽當事人的疑問:黃某是否應對劉某進行賠償?

            3、為當事人分析:依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4、律師告知劉某:可向黃某主張賠償,黃某作為兒子的監護人,有義務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