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5日,金豐村朱湖村民小組與他人發生林權承包糾紛,經現場了解,是因在1989年該村民小組成員承包該山林后,在1998年將該山林轉包給第三人,現在第一份承包合同到期后,該村民小組大部分成員不同意上述轉包合同,認為未經村民小組會議表決,是無效合同。
了解了情況后,律師答復:從合同要素來看,兩份合同均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或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形,建議雙方在金山辦、村委會調解下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