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村村民劉小姐來電咨詢稱,上個月其父親因病去世,遺產合計82萬元,劉小姐母親健在,劉小姐的父親還有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特咨詢律師這筆賠償款應當如何分配?
陳律師解答:對于賠償款首先可以一家人進行協商分配,如協商不成,對于賠償金中專有的部分歸專有人享有,如撫養費應當歸被撫養人所有,其它剩余的部分可按照《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比照遺產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