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江區教育局印發《2023年梅州市梅江區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方案》。梅江區同仁北實新世紀學校、客都小學、華斯頓外國語小學和東山學校附屬小學等四間民辦學校將通過市統一報名平臺面向社會公開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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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關于印發<2023年梅州市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區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管理,統籌做好2023年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和《關于印發<2023年梅州市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文件精神,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原則,規范民辦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秩序,促進民辦教育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治教,規范招生秩序。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關于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入學全覆蓋的要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進一步規范全區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
(二)全市統籌安排,區教育局具體實施。根據梅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23年梅州市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教育局建立完善市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報名系統,負責統籌全市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區教育局在市教育局的統一安排和指導下,統籌開展全區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區教育局負責制定工作方案,核定公布轄區內民辦學校招生計劃,組織民辦學校招生報名、報名資格審查、招生信息公開等。全區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按規定流程、時間和要求,通過市統一報名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對免搖號人員和社會公開報名人員實行分階段錄取。
(三)堅持免試入學,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嚴禁民辦學校以各類考試、競賽、夏(冬)令營、研學活動、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不得通過設置獎金等方式違規爭搶生源。堅決整治以面試、面談、筆試、人機對話、簡歷材料等方式為依據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違規爭搶生源的行為,堅決整治使用他人信息“占虛額”的行為,堅決防止對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沖擊。區教育局、各民辦學校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計劃、招生方案、招生程序、錄取結果和咨詢方式等,全面實行陽光招生。建立健全監督舉報制度,充分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三、招生管理
(一)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各民辦學校根據上級部署,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招生方案,招生方案的內容主要包括招生計劃(招收寄宿生的需明確擬招收走讀生及寄宿生的人數)、招生對象、招生范圍、班級設置、招生程序、收費標準(須經價格主管部門核準)等。各學校的招生方案應報區教育局批準。
(二)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區教育局嚴格控制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在校生規模占比,并結合區域內學位供求情況、學校辦學條件及省定班額標準等,對各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予以核定,并提前向社會公布。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嚴格控制存在大班額和大校額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全面取消義務教育階段各類特長生招生,不再核準義務教育階段特長生招生計劃。
(三)明確招生對象和招生范圍。我區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對象:報讀小學一年級的須是年滿6周歲(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未有學籍信息的適齡兒童;報讀初中一年級的須是具有正常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各民辦學校原則上主要面向梅江區招生。
(四)完善招生簡章及公告的備案管理。各民辦學校根據經區教育局批準的招生方案,形成招生簡章及公告。招生簡章及公告須如實反映學校名稱、辦學許可證編號、辦學層次、辦學情況(如辦學地址、規模、師資等),以及當年的招生計劃、招生對象、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收費標準(須經價格主管部門核準)、咨詢電話、招生承諾(納入統一招生管理,不提前開展報名、招生等工作,不以考試、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不收取各種特制的學生個人簡歷及各類獲獎證書,招生錄取不與任何社會培訓機構掛鉤,不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不通過設置獎金等方式違規爭搶生源)等,并報區教育局備案后,方可向社會公布。
(五)進一步加大招生宣傳力度。各民辦學校要重視和加強輿論宣傳和政策解讀,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新聞媒體、公告欄等多種渠道公布招生相關政策文件和解讀。同時,幼兒園、小學、初中要加大宣傳力度,重點針對幼兒園、小學畢業年級學生及家長宣傳招生政策,正確引導社會公眾和學生家長,系統了解招生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了解民辦學校招生辦法、流程和具體要求,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和理解,營造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良好氛圍。
(六)妥善解決各類優撫優待對象接受義務教育問題。享受教育優待政策的各類優撫優待對象,如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優秀歸國留學人員子女,按照有關政策要求妥善解決。
四、招生流程
(一)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1.時間:5月26日前
2.要求:各民辦學校根據工作部署,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招生方案,并報區教育局審批。招生方案的內容主要包括招生計劃(招收寄宿生的需明確擬招收走讀生及寄宿生的人數)、招生對象、招生范圍、班級設置、招生程序、收費標準(須經價格主管部門核準)等。
(二)制作招生簡章及公告
1.時間:6月6日前
2.要求:各民辦學校根據區教育局批準的招生方案,形成招生簡章及公告,報區教育局備案。招生簡章及公告須如實反映學校名稱、辦學許可證編號、辦學層次、辦學情況(如辦學地址、規模、師資等),以及當年的招生計劃、招生對象、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收費標準(須經價格主管部門核準)、咨詢電話、招生承諾(內容包括:納入區教育局統一招生管理,不提前開展報名、招生等工作,不以考試、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不收取各種特制的學生個人簡歷及各類獲獎證書,招生錄取不與任何社會培訓機構掛鉤,不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不通過設置獎金等方式違規爭搶生源)等。
(三)公布招生信息
1.時間:6月16日前
2.要求:區教育局按照《關于進一步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的通知》(梅市教基〔2019〕71號)要求,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公開轄區內民辦學校信息,包括民辦學校基本信息、行政許可信息、日常監管信息、招生計劃、招生咨詢電話等。各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及公告經區教育局備案后,通過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咨詢。嚴禁民辦學校違規發布招生簡章及公告。
(四)確定免搖號人員名單
1.時間:6月16日-30日
2.要求:免搖號資格人員主要包括三類:享受教育優待政策的優撫優待對象、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和民辦學校教職工子女、民辦學校自愿直升本校就讀的學生。對符合條件的免搖號資格人員可按其入讀民辦學校的意愿予以直接錄取(其中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和民辦學校教職工子女、民辦學校自愿直升本校就讀的學生報讀本民辦學校,方具有免搖號資格)。免搖號錄取人數從學校招生總計劃中扣減。
第一類:享受教育優待政策的優撫優待對象。根據有關政策文件精神,對符合條件且可根據就讀意愿統籌優先安排入讀的優撫優待對象予以直接錄取。優撫優待對象家長須在規定時間內線下辦理相關手續,具體申請流程和辦法可咨詢區教育局。
第二類: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和民辦學校教職工子女。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和教職工子女人數小于或等于經區教育局批準的招生計劃數(扣減第一類人數后)的,直接錄取該部分學生;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和教職工子女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扣減第一類人數后)的,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第三類:民辦學校自愿直升本校就讀的學生。辦學層次同時包括幼兒園和小學、小學和初中的民辦學校,通過直接錄取或電腦隨機搖號方式招收自愿直升本校就讀的畢業生(其中,幼兒園直升小學的幼兒須具有本園完整一學年的幼兒園大班學籍,小學直升初中的學生須具有本校完整一學年的六年級學籍)。自愿直升本校就讀的學生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扣減第一、二類人數后)的,直接錄取該部分學生;自愿直升本校就讀的學生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扣減第一、二類人數后)的,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6月16日起,各民辦學校收集本校具有免搖號資格的人員名單(附相關證明材料、自愿報讀民辦學校承諾書等),并進行初審、匯總、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于6月30日前報送區教育局復核。區教育局及時統計、匯總、審核,通過門戶網站和微信公眾號公示民辦學校免搖號錄取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免搖號錄取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后統一向社會公布。免搖號錄取人員名單經區教育局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視為確認錄取,不得再報名參與梅州市其他民辦學校招生錄取。
(五)面向社會公開招生
1.時間:7月7日-9日
2.要求:各民辦學校扣減免搖號錄取人數后的剩余招生計劃數面向社會公開招生。學生及家長以自愿為原則選擇報讀民辦學校,每名學生可根據各民辦學校招生條件和相關要求,結合自身實際,選報1所民辦學校,并選擇寄宿或非寄宿。自愿報讀民辦學校的學生及家長應在充分了解民辦學校辦學條件、招生對象、招生范圍、收費標準等相關情況后,慎重選擇,并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以唯一身份報名,按要求簽訂《自愿報讀民辦學校承諾書》,真實完整準確填報報名信息。報名時間截止后,不予補報,不得撤銷報名,也不能更改報名信息。
(六)報名資格審查及公布
1.時間:7月12日-21日
2.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接受報名時間截止后,區教育局于次日起組織開展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發現報名信息弄虛作假的,取消其直接錄取或參與電腦隨機搖號的資格。7月18日-19日,報讀民辦學校初審不通過的學生網上修改補充材料。7月21日,區教育局、各民辦學校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公告欄等,向社會公布免搖號錄取人員名單、網上報名總人數、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名單,確認直接錄取或參與電腦隨機搖號的資格。其中,港澳臺及外籍且未有國內正常學籍的學生在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后,須持相關材料證明原件到擬報讀學校線下申請,由學校初審通過后,于7月14日前報區教育局復核。
(七)組織電腦隨機搖號
1.時間:7月28日
2.要求: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核定的招生計劃數的,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區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及網上報名情況,制訂具體的電腦隨機搖號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電腦隨機搖號工作,在公辦學校登記或派位完成后進行。在梅江區轄區內的市直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搖號工作納入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嚴格電腦隨機搖號過程管理,提前封存搖號電腦和程序,搖號過程斷網進行,全程錄像,并邀請公證機構人員、紀檢監察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全程監督。
雙(多)胞胎學生可申請捆綁參與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搖號。申請捆綁參與我區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搖號的學生需在7月5日-7日向梅江區教育局教育股提出申請,按要求填寫《雙(多)胞胎學生自愿捆綁參與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搖號申請表》(見附件2),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經區教育局審核后,學生或家長使用雙(多)胞胎其中一位學生的信息登錄系統報名,雙(多)胞胎學生共用一個隨機號,錄取結果相同。未申請捆綁搖號的,則雙(多)胞胎學生使用各自信息登錄系統報名,使用不同隨機號分別搖號,錄取結果可能不同。搖號結果產生后,區教育局和各民辦學校于當天將直接錄取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的名單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公告欄等向社會公布。
(八)辦理報到注冊手續
1.時間:8月2日-3日
2.要求:各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報到注冊時間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各民辦學校須嚴格落實收費管理有關規定,切實規范收費行為,嚴禁收取或變相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任何民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直接錄取或經電腦隨機搖號錄取且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注冊的學生。
已被民辦學校通過免搖號錄取或電腦隨機搖號錄取的學生,不再為其保留原公辦學校招生學位,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民辦學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家長或學生因故無法按時到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的,可提供書面委托書和有效證件委托他人到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公辦學校暫不得為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民辦學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則視為放棄民辦學校學位。因特殊原因(個人或家庭重大變故)放棄民辦學校學位、仍需到我區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須在8月2日-3日期間向區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和相關佐證材料(報讀小學一年級的學生向居住所在地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報讀初中一年級的學生向小學學籍所在地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區教育局在統一招生結束后統籌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仍按照公辦學校招生結果入讀。
(九)組織替補錄取
1.時間:8月4日-10日
2.要求:在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后,若民辦學校仍有空余學位,將向社會公開空余名額,在區教育局統一部署下依照規則替補錄取(替補錄取規則由教育行政部門提前向社會公布);若報名系統內符合條件的補錄人數不足,民辦學校可向社會招生。補錄完成后,各民辦學校應將補錄名單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其他學校補錄。嚴禁以考試成績和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為依據開展補錄工作,嚴禁超計劃招生,嚴禁以任何名目向補錄學生違規收費。被民辦學校補錄的學生必須于8月11日到公辦學校取消報到注冊,否則,由此產生的學籍問題,責任由學生和家長自負。
(十)規范學籍注冊
1.時間:9月底前
2.要求:各民辦學校要嚴格按照錄取名單為新生注冊學籍,經區教育局審核后錄入學籍系統。要嚴格落實“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隨人走”的學籍管理要求,嚴禁“人籍分離” “雙重學籍”“學籍造假”等情況出現。要加強編班管理,在編班時嚴格按照標準班額要求,實行均衡編班,不得舉辦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區教育局將進一步加強對學校學籍管理工作的核查和監督,及時糾正和查處學籍建檔過程中的不規范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教育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領導小組下設技術組、宣傳組、安保組、后勤組、投訴處理組等工作小組,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切實加強招生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保障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二)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區教育局按照《關于進一步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的通知》(梅市教基〔2019〕71號)要求,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新聞媒體等渠道公開轄區內民辦學校信息,包括民辦學校基本信息、行政許可信息、日常監管信息等;在啟動招生工作前,提前公布轄區內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方案、招生計劃、招生咨詢電話等信息。各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及公告等信息經區教育局備案后應通過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提前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咨詢。
(三)嚴肅招生紀律。區教育局將切實加強對各民辦學校招生行為的監管,堅決整治在招生入學環節中出現的侵害群眾利益的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維護良好的招生秩序。嚴肅查處民辦學校違反教育部“十項嚴禁”和省教育廳“六項規定”等招生政策規定,以及擾亂中小學招生秩序的行為,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年檢扣分、核減學校下一年度招生計劃或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對學校或個人使用他人信息“占虛額”的行為,聯合相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懲處,同時,針對學校或學校老師使用他人信息“占虛額”的行為,取消學校當年的補錄權利,剩余招生計劃數直接予以削減,不再組織補錄。學生在民辦學校報名過程中提供的所有信息、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若在任一環節發現存在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情形,或申請捆綁搖號的雙(多)胞胎學生使用多位學生信息登錄系統重復報名的,取消其民辦學校報名錄取資格,也不再為其保留原公辦學校招生學位,由區教育局在統一招生結束后統籌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
區教育局招生咨詢電話:0753-2196832,投訴電話:0753-2196842。
(四)健全應急機制。區教育局和各民辦學校要切實加強矛盾排查和風險化解工作,對學校招生情況進行研究分析,科學研判招生工作中可能產生的不穩定因素,健全應急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并及時回應群眾關切,處理群眾信訪問題,切實做好輿情引導和維護穩定工作。
附件1:2023年梅州市梅江區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xlsx
附件2:雙(多)胞胎學生自愿捆綁參與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搖號申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