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民主法治村(社區)”的帶頭示范作用,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7月18日——24日,我區由依法治區辦、民政局、農業局和司法局聯合組成的“民主法治村(社區)”審核小組對全區各鎮、街道申報的49個2018年區級“民主法治村(社區)”進行了達標審核,并對2017年度命名的66個區級“民主法治村(社區)”進行了復核,審核小組通過聽取工作匯報、查看臺帳等形式重點審核申報村(社區)“四民主兩公開”的落實情況,并根據《廣東省省級“民主法治村(社區)”評分標準》逐項進行打分。審核小組通過政府網站對申報村、社區是否存在不能申報“民主法治村(社區)”的情形進行了核實。同時利用省、市開展國家級、省級“民主法治村(社區)”復核審查的契機,對全區已命名表彰的“民主法治村(社區)”進行了一次全面“回頭看”,進一步強化“民主法治村(社區)”動態管理。
此次檢查以有關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廣東省“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評估工作的通知》為依據,以落實“四民主兩公開”、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經常性開展法宣傳教育活動、維護基層和諧穩定四個方面為重點,范圍涉及全區已命名表彰的66個省級民主法治村(社區)。通過對“民主法治村(社區)”的動態管理,積極營造用法治思維、民主舉措指導各項工作,逐步培養村民的法律意識,努力實現化解矛盾靠法、經濟發展依法、全民守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