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知識產權局等九部門關于廢止《廣東省知識產權局等九部門關于加快推進我省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粵知〔2017〕222號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委(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科技局、財政局、工商局、版權局、金融局(辦)、銀監分局、知識產權局:
為進一步加強規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據《廣東省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規范性文件清理及廢止情況公開工作的通知》(粵府法治辦〔2017〕2號)的要求,經省法制辦審核同意,決定廢止《廣東省知識產權局等九部門關于加快推進我省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的若干意見》(粵知〔2012〕207號)。現予以公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