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梅市府征〔2015〕6號
梅江區、梅縣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廣東省國土資源廳于2013年9月6日印發《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梅縣2012年度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國土資(建)字〔2013〕813號)對梅縣雁洋鎮甲坑、黃沙、雁上、雁中、雁下村,丙村鎮溪聯村,西陽鎮四平、莆田、龍坑、申渡村,白渡鎮悅來村,南口鎮葵崗村,程江鎮周塘、槐崗村,扶大鎮三葵、鐵爐橋村屬下的集體農用地19.2611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及上述村集體建設用地1.7834公頃、未利用地0.0571公頃(合計21.1016公頃集體土地)征收為國有土地進行了批復。現將對其中涉及西陽鎮四平、莆田、龍坑、申渡村屬下的8.2778公頃經依法批準的征地信息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梅州市城鎮建設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西陽鎮四平、莆田、龍坑、申渡村(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被征地村及面積:西陽鎮四平、莆田、龍坑、申渡村屬下的 8.2778公頃集體土地。
四、征地補償和安置方案按有關規定另行公告。
五、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按有關規定另行公告。
六、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的征地批復文件(粵國土資(建)字〔2013〕813號)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七、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凡在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搶裝修的一律不予補償。
八、市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受理對本公告的查詢及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的舉報。
九、本公告期限自2015年8月26日起至2015年9月1日止(共7天)。
特此公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