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廣東省局發布消費提醒:切勿擅自食用有毒動植物
        來源: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發布時間:2018-10-08 09:15:00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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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省發生1起因個人捕捉并食用蟾蜍而造成家庭聚餐5人食物中毒(其中1人死亡)的食物中毒事故。為維護公眾健康,引導公眾科學飲食消費,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風險,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就有關食品安全消費提示如下:

        一、廣大群眾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要從正規渠道購買食材。不購買、不自行捕撈和食用河豚魚、蟾蜍、織紋螺、野生蘑菇法律明令禁止食用的有毒動植物。同時,也不要貪圖新奇去嘗試未曾見過或不常食用過的“野味”或不明食品。

        二、我國法律法規明確規定: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不得采購、加工和銷售河豚魚、蟾蜍、織紋螺、野生有毒蘑菇等有毒動植物。消費者若發現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有采購、加工和銷售上述有毒動植物的,請及時向12331110投訴舉報。

        三、如果因誤食有毒動植物而發生疑似食物中毒后,應立刻到醫療機構就診,以免耽誤治療有效時機。

         

        常見有毒動植物

          (一)河豚魚

          河豚魚,因其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易因中毒而導致神經麻痹,進而發生頭暈、嘔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無力等癥狀,嚴重者可能會因心跳、呼吸停止而危及生命。河豚毒素潛伏期一般為0.5~3小時,目前尚無特效的解毒藥和治療方法。

          建議:應從合法渠道采購和購買河豚魚及其產品。禁止任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經營養殖的河豚活魚和未經加工的河豚整魚;禁止加工經營所有品種的野生河豚魚。

          (二)織紋螺

        織紋螺,俗稱海絲螺、海獅螺、麥螺或白螺等。織紋螺含有河豚毒素,每年春夏季毒性更大,食用后可產生頭暈、嘔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癥狀,潛伏期最短為5分鐘,最長為4個小時。對食用織紋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無特效治療解毒藥物。

          (三)蟾蜍

          蟾蜍俗稱癩蛤蟆,身體表面有許多疙瘩,內有毒腺,其分泌出來的黏液含有劇毒,對人體心臟、消化道及中樞神經產生嚴重損害。癥狀主要表現為頭暈、惡心、嘔吐、腹痛腹瀉,嚴重的會出現昏迷,甚至導致呼吸、循環衰竭而死亡。目前尚無特效療法。

          建議:為防止中毒,切勿隨意食用蟾蜍,購買食用蛙類時要辨清青蛙與蟾蜍;餐飲單位禁止加工制作蟾蜍。一旦發生誤食蟾蜍中毒,應立即采用催吐、洗胃、導瀉、灌腸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皮膚染毒也要迅速用溫開水沖洗,并盡快到醫院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