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生育保險知識問答
        來源: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發(fā)布時間:2020-05-11 17:46:22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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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懷孕38周因胎兒死亡的情況引產,生育保險如何報銷?

          答:懷孕38周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因胎兒死亡的情況引產的,順產按2200元報銷、難產按3000元、剖宮產按4200元報銷。

          二、產檢報銷的費用,如不能提供發(fā)票(微信支付),是否可以用其他證件代替?

          答:產檢報銷的費用,一定要提供發(fā)票方可報銷,不能用其他證件代替。

          三、因宮外孕做手術的,是否報流產費用?

          答:因宮外孕做手術的住院醫(yī)療費用,按基本醫(yī)療保險規(guī)定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