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江區城北鎮“8?28”一般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
        來源:梅江區應急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5-01-10 16:55:55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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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8月28日13時55分,在梅江區城北鎮玉水村一魚塘處,搬運工人王遠來(男、56歲、江西省尋烏縣文峰鄉長嶺村人)在進行飼料卸貨時不慎摔傷,后送醫搶救,于9月10日醫治無效,導致一人死亡的事故,調解工作仍在進行中暫時無法核定事故中直接經濟損失。

          事故發生后,區委、區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指示有關部門人員全力搶救,做好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同時,根據梅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對該起事故掛牌督辦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區政府迅速成立了以區應急管理局局長為組長,由區科工商務局、區總工會、市公安局梅江分局等有關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區紀委、監委派員監督此次事故的調查。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事故現場勘查、調查取證、查閱資料、詢問有關人員,查明了事故發生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責任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并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ㄒ唬┦鹿拾l生中相關人員概況

          1、張永祥,(曾用名:朱永清)。梅州市梅江區人,身份證號碼:4414021948******** ,梅江區城北鎮玉水村魚塘主,飼料購買人。

          2、羅漢榜。豐順縣湯南鎮新樓村人,身份證號碼:4414231977********,豐順英維營養科技有限公司區域經理,8月28日事故發生中的飼料運輸活動的雇主。

          3、吳斌。梅縣區城東鎮葵下村人,身份證號碼:4414211974******** ,8月28日事故發生中的飼料運輸活動的承包人,持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證號4414211974******** ,從業資格類別:經營性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有效期限:2022年12月13日至2027年1月26日。

          4、謝其利。梅縣桃堯鎮桃湲村人,身份證號碼:4414211962******** ,是8月28日王遠來高處墜落事故中的運輸車輛司機,謝其利年滿60周歲,已不符合核發經營性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規定。

          5、王遠來(死者)。江西省尋烏縣文峰鄉長嶺村人,身份證號碼:3621361968******** ,生前是8月28日事故發生中的飼料搬運工。

          (二)涉事作業概況

          8月28日,城北鎮玉水村魚塘主張永祥通過微信聯系豐順英維營養科技有限公司區域經理羅漢榜,購買了7噸魚飼料,同時委托羅漢榜負責發包飼料的運輸、卸貨作業,于是羅漢榜將上述作業發包給吳斌,吳斌因自有的運輸車輛屬大型運輸車輛,無法進入玉水村魚塘現場,又將運輸作業分別發包給謝其利,卸貨作業發包給王遠來,謝其利承接運輸作業后,駕駛粵M259P3的輕型廂式貨車將魚飼料運送到城北鎮玉水村魚塘現場,到達現場后由搬運工王遠來進行卸貨作業,事故就在卸貨作業環節發生。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處置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24年8月28日12時20分,謝其利駕駛粵M259P3的輕型廂式貨車將7噸魚飼料運送到城北鎮玉水村魚塘現場處,13時,搬運工人王遠來來到現場,并開始進行卸貨作業,作業的過程中,13時55分,謝其利聽到車后傳來一聲響,立即走到車后發現王遠來躺在地面上,并出現神志不清,呼喚不應的情況,事故發生。

          (二)事故應急處置情況

          13時55分,謝其利發現事故發生,立即找到魚場工人鄧新明請求協助救人,鄧新明到達現場看到王遠來躺在地面,王遠來頭面部有嘔吐出來的食物,因無相應的急救知識,鄧新明立即駕駛摩托車到達張永祥的住處,告知王遠來受傷情況,并由張永祥拔打了“120”急救電話,向醫院請求救援。

          14時10分,梅州市人民醫院的3名醫務人員到達現場,并在現場對王遠來進行搶救,5分鐘后醫務人員將王遠來送往醫院救治。

          14時10分,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城北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對事故的發生開展調查工作。

          (三)應急處置評估結論

          經評估,此次事故中公安、醫療等部門迅速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現場救援處置措施得當,應急處置工作響應及時、程序合法、組織有力、善后到位,未發生次生事故和衍生事件,符合應急處置措施程序及要求。

          (四)善后處置情況

          由于涉及事故的各方對承擔事故責任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事故善后工作至今未能辦結,城北鎮人民政府仍在與各方溝通協調之中。

          (五)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1、本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王遠來,男,漢族,現年56歲,于1968年5月19日出生,家?。航魇蹩h文峰鄉長嶺村人,身份證號:3621361968******** ,生前是8月28日事故發生中的飼料搬運工。

          2、事故發生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在民事訴訟期間,未有判決結果暫時無法統計。

          三、現場勘驗和技術鑒定情況

          (一)死亡原因證明

          2024年9月11日,梅州市人民醫院出具了《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確認王遠來死亡原因:重型顱腦損傷。

          (二)涉事車輛

          豪沃牌輕型廂式貨車,車牌號:粵M259P3,所有人:謝志林(謝其利的兒子),使用性質:非營運,核定載質量:1100公斤,住所梅州市梅江區古洲路3號。事故中運輸的飼料總重為7000公斤超過了核定載質量。

          (三)現場勘察情況

          事故發生的場所是在城北鎮玉水村張永祥魚塘的倉庫房外的門坪,門坪屬水泥硬底化場地。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析和性質認定

          (一)直接原因

          經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事故調查組認為造成該起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

          王遠來安全意識淡薄,未對卸貨作業中存在的安全風險,做好相應的安全防護,在作業過程中,從車廂上失足掉落在地面,頭部受傷搶救無效死亡,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二) 間接原因

          經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事故調查組分析認為造成該起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是:

          1、張永祥。張永祥將飼料運輸、卸貨作業以委托的形式發包給不具備從業運輸活動相關資質的羅漢榜,并未對卸貨作業進行現場的安全管理,確保卸貨作業安全措施落實到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2、羅漢榜。羅漢榜將飼料運輸、卸貨作業發包給吳斌后,對吳斌將運輸作業轉包給謝其利和謝其利使用非營運性車輛且超過核定載質量進行運輸作業的違法行為未及時制止,也未對卸貨作業過程中進行安全管理,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吳斌。吳斌是飼料運輸、卸貨作業第一承包人,承接業務后又將運輸作業轉包給謝其利(謝其利年滿60周歲,已不符合核發經營性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規定),并對謝其利使用非營運性車輛且超過核定載質量進行運輸作業的違法行為未及時制止,也未對卸貨作業過程中進行安全管理,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性質認定

          經調查認定:梅江區城北鎮“8·28”一般高處墜落事故是一起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相關單位、人員履職情況

          梅江區城北鎮人民政府。梅江區城北鎮人民政府在本次事故的履職中存在遲報事故的問題,傷亡事故發生在2024年8月28日,當日下午17時左右,城北派出所將該事件通報給鎮綜治辦,29日城北鎮人民政府組織事發各方進行協調,協調醫療、護理費用分擔問題,至受傷人員王遠來于2024年9月10日死亡期間,城北鎮人民政府均未報告事故發生信息,2024年9月27日死者家屬到梅江區應急管理局上訪,9月30日城北鎮人民政府正式以書面報告事故信息。

          六、事故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一)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人員

          吳斌。吳斌是飼料運輸、卸貨作業第一承包人,承接業務后將運輸作業轉包給謝其利,對謝其利使用非營運性車輛且超過核定載質量進行運輸作業的違法行為未及時制止,也未對卸貨作業過程中進行安全管理,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涉嫌重大事故責任罪,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對其調查處理。

          (二)給予行政處罰的個人。

          1.張永祥。張永祥將飼料運輸、卸貨作業以委托的形式發包給不具備從業運輸活動相關資質的羅漢榜,并未對卸貨作業進行現場的安全管理,確保卸貨作業安全措施落實到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梅江區應急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予以處罰。

          2.羅漢榜。羅漢榜將飼料運輸、卸貨作業發包給吳斌后,對吳斌將運輸作業轉包給謝其利和謝其利使用非營運性車輛且超過核定載質量進行運輸作業的違法行為未及時制止,也未對卸貨作業過程中進行安全管理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梅江區應急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予以處罰。

          3.謝其利。謝其利駕駛車牌號為粵M259P3進行經營性運

          輸作業,運輸飼料7000公斤,超過了車輛核定載質量1100公斤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建議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予以處理。

          (三)有關公職人員。

          對于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發現的梅江區城北鎮人民政府未及時報告事故,建議將問題線索材料轉交梅江區紀委、監委,對該鎮2024年8月28日的相關值班人員及領導提出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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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成梅江區城北鎮政府向梅江區政府做出深刻檢查,認真總結和汲取事故教訓,加強和改進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

          七、事故的主要教訓

         ?。ㄒ唬┦鹿手邢嚓P人員安全意識淡薄。

          此次事故中涉及人員均為個人行為,安全意識淡薄,各層級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對發包、承包法律法規規定毫無了解,隨意轉包且每一層級均“一包了之”不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二)事故中鎮級工作人員對生產安全事故概念及信息報送規定學習不深、認識不足。

          此次事故發生在2024年8月28日,屬地派出所已將事故情況通報至鎮相關部門,但因鎮級工作人員對生產安全事故概念范疇是否包括個人開展的生產經營活動認識不清,及對事故發生后如何初報、續報流程不明確,是造成事故遲報的主要原因。

          八、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ㄒ唬┡e一反三,加強分包轉包等安全管理。各鎮(街道)及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類事故暴露出來的問題和教訓,舉一反三,有針對性地探索制訂、試行涉及個人、個體戶等以個體形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特別是要加強對“工頭承包”、“個人承攬”等分包、轉包等經營活動的規范管理。要聯合村、社區形成綜合性社會管理工作的合力,加強警示教育和宣傳引導,遏制此類事故的發生,營造安全、穩定的良好社會環境。

         ?。ǘ╅_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宣貫教育,強化事故報送工作由梅江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牽頭組織各鎮、街道辦及相關職能部門開展一次《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條例》的專題宣貫教育培訓會,對相關法律條文再培訓、再學習、再教育,確保相關人員熟悉掌握信息判定及報送標準,杜絕事故遲報發生。

         ?。ㄈ┘訌姷缆方煌ò踩麄鹘逃?,提高群眾的安全意識。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大超載超速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各鎮(街道),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要扎實開展安全生產、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進社區、進廣場、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活動,全面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共同筑牢社會安全防線。

          

            注①《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凇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條【重大責任事故罪;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③《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由應急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

          ④《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